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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出台支持企业稳定发展十五条

  2月6日,为支持区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积极应对疫情、实现稳定发展,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制定南海稳企“十五条”。
 
  该文件显示,政府将成立区应对疫情促进企业稳定发展领导小组,帮助企业稳定生产经营。加强对企业复工复产前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切实提高企业疫情防控的能力,协助企业解决防控物资保障、原材料供应、物流运输等问题,确保企业在疫情防控达标前提下正常生产。
 
  接下来,南海区将加大对企业的融资支持。支持金融机构通过提高额度、降低利率或费率等方式加大对企业的融资支持。银行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暂时受困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
 
  为舒缓企业流动资金压力,将扩大现有区中小企业融资风险补偿专项子基金规模至5亿元;降低中小企业申报准入门槛,将规上工业企业、小升规后备工业企业(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限上批零住餐企业纳入风险补偿基金扶持企业库;提高合作金融机构逾期率警戒线至6%;建立资金管理人容错机制,设置风险补偿项目逾期率警戒线不超6%;放宽贷款使用范围,除资本市场上的投资外均可使用。扩大现有区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规模至6亿元,减免企业资金使用费。
 
  此外,列入名单制管理的疫情防控物资重点生产企业还可享受如下扶持:1。纳入《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促进融资租赁行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南府〔2017〕9号)扶持对象范围,可享受相应贴息、奖励;2。属于OTC挂牌企业的,给予挂牌费用补贴:有限公司全额补贴挂牌费用,股份制公司给予挂牌费用50%补贴;3。通过OTC股权质押融资的,按股权质押融资利息20%给予补贴。上述扶持实施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
 
  为稳定职工队伍,南海区将实施灵活用工政策。允许企业综合调剂使用年度内的休息日和法定年节假日。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可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按照佛山市的统一安排,由财政安排资金,对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及市有关要求复工,并为受疫情影响未能返回南海上岗的务工人员已进行就业登记且按规定支付了劳动报酬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延迟复工补助。
 
  为降低企业负担,企业可延缴社会保险费和税费。对承租区、镇两级国有资产类经营物业的中小企业,免收2个月租金。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运营方对中小企业租户适度减免疫情期间的租金。同时减免中小企业部分税费,捐赠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为保障防疫物资,对列入名单制管理的疫情防控物资重点生产企业,鼓励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同时,按照《关于支持金融强化服务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财金〔2020〕3号)及金融管理部门支持防疫相关要求,落实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和财政贴息政策。区通济基金优先满足名单内的上市企业纾困需求。
 
  支持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对疫情期间以自有运力向我区企事业单位运输口罩、防护服等医用防控防疫物资的物流类企业(不含生产企业)给予资金支持,按其实际运输防控防疫物资给予不超过货物运费40%(运入)的支持,单一企业最高支持额不超过50万元。对疫情期间以一般贸易、跨境电商方式进口防控防疫所需的口罩、防护服等物资的企业,按不超过其进口额的10%给予支持,单一企业最高支持额不超过100万元;对因进口口罩、防护服等防控防疫物资需要购买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进口预付款保险的外贸企业,按其实缴保费给予全额支持,单一企业最高支持额不超过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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