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启动烈士评定有法可依有例可循
目前,亟须落实一线医务人员排班和休息的要求,严格执行规定的工作最长时长,保证医务人员能够得到充分的休息,过度劳累更容易被感染
在新冠肺炎的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和相关的工作人员因为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或者因感染新冠肺炎死亡的,明确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为已殉职的医务人员授予烈士称号,对还在一线战斗的医务人员来说是一种精神激励。此次抗击疫情中殉职的医务人员符合《烈士褒扬条例》第八条的烈士评定标准,即“为了抢救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丽 见习记者 邹星宇
目前有多少医务人员感染新冠肺炎?
《法制日报》记者从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2月14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2月11日24时,全国共报告医务人员确诊病例1716例,占全国确诊病例的3.8%;6名医务人员不幸死亡,占全国死亡病例的0.4%。
其中,湖北省报告医务人员确诊病例1502例,占全国医务人员确诊病例的87.5%;武汉市报告医务人员确诊病例1102例,占湖北省医务人员确诊病例的73.4%。
会上,国家卫健委、人社部、财政部负责人介绍了关爱医务人员举措。国家卫健委副主任曾益新指出,随着疫情防控形势不断变化,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在不断增加,医务人员被感染的病例数也在增加,国家卫健委在强化各项防控措施落实的基础上,专门对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关注医务人员健康等提出了要求。比如,医护和相关工作人员因为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或者是因感染新冠肺炎死亡的,明确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人社部副部长张义全同时表示,特别是对履行职责、冲在防疫一线的医护人员的工伤认定问题,特事特办开辟绿色通道。相关地区落实得很迅速,有力地保障了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医务人员一线抗疫
面临巨大工作压力
不幸逝世的6名医务工作者是谁?目前官方尚未披露具体信息。但据已有的公开报道,此次疫情中,因感染去世的医生有湖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耳鼻喉科医生梁武东、武汉中心医院眼科医生李文亮、武汉同济医院器官移植副主任林正斌。
在上述已有公开报道的3名医务工作者中,梁武东是第一位牺牲的医务人员。
1月16日,梁武东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1月18日转到金银潭医院就诊,后于1月25日早上7时许不幸去世,享年62岁。湖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官网表示,梁武东生前有心律失常、持续性房颤等病史。
2月7日,武汉中心医院官微发布消息称,该院眼科医生李文亮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不幸感染,经全力抢救无效,于2月7日凌晨2时58分去世。他曾接触过早期的新冠肺炎患者,并在同学群发出预警,但因被定义为“不实信息”而受到训诫。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发广泛关注,李文亮因此被称为这次疫情的“吹哨人”。
2月10日11时18分,知名移植专家、华中科技大学附属同济医院器官移植研究所教授林正斌,因感染新冠肺炎辞世,享年62岁。从确诊到去世,前后不到一个月。公开资料显示,林正斌1983年毕业于同济医学院医疗系,年轻时赴日本金泽医科大学留学,从事器官移植专业30多年。
自疫情暴发以来,不少医护人员都面临巨大的工作压力和工作强度,很多人心理和身体的负荷都达到了极限,甚至因劳累或意外去世。
1月23日,江苏省泰州市人民医院感染科医生姜继军完成查房后,在奔赴发热门诊时呼吸心跳骤停,于当日15时不幸离世。经专家确定,姜继军是心脑血管方面原因导致猝死。姜继军的同事透露,感染科平时已经超负荷运转,疫情之后接诊人数更是平时的两三倍。
1月25日,福建省浦城县仙阳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毛样红主动申请加班,在高速检查站检测过往车辆乘员体温。当晚9时许,一轿车途经此地看到信号后,误将油门当刹车,撞倒毛样红。最终,毛样红因抢救无效死亡。
钟南山于2月7日接受央视采访时建议,各个地方的医护人员应该有轮休制度,过度疲劳更容易被感染。2月8日,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出现新冠肺炎感染,确诊感染人数有80人,其中大约50名患者和30名医务人员,包括一名副院长及多名科主任、护士长。
这些公开案例显示,作为救治工作的主力军,医疗机构内部医护人员的防护工作值得关注。
“传染科和重症科的医护人员并不是那么多,不可能满足前方的需求,只能从其他科室调剂过来上一线,比如口腔科、骨科等其他科室,他们虽然对一般的医疗防护操作没有问题,但对于烈性传染病的防护操作并不是那么熟练。虽然也进行了培训,但都是模拟培训,不是实操。在真正的战场上,特别是湖北武汉的医院,这里是病毒量最浓的地方,稍有操作不当就可能被感染。”一位前方的医疗队员坦言。
“目前应重点落实一线医务人员的劳动保障。”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教授王岳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国家卫健委、人社部、财政部就改善一线医务人员工作条件,切实关心医务人员身心健康提出了七方面措施,“目前最主要的是贯彻落实好一线医务人员排班和休息的要求,严格执行规定的工作最长时长,保证医务人员能够得到充分的休息,否则免疫力下降是非常危险的”。
履行工作职责感染
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在2月14日的发布会上,一项重点议题就是关爱医护人员的举措。
据财政部部长助理欧文汉介绍,疫情发生以来,财政部加大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力度,截至2月13日,各级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805.5亿元,用于医疗设备和防护物资购置、支持改善医疗卫生机构设施条件的支出达到259.4亿元。
日前,国家卫健委、人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改善一线医务人员工作条件切实关心医务人员身心健康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其中明确要求,要为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向防控任务重、风险程度高的医疗卫生机构核增不纳入基数的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
曾益新在发布会上表示,在新冠肺炎的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和相关的工作人员因为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或者是因感染新冠肺炎死亡的,明确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法制日报》记者注意到,武汉市人社局2月7日发布通报称,经武汉市中心医院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认定李文亮作为医护人员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不幸感染并经抢救无效去世,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情形,认定为工伤。据核算,李文亮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一次性工亡补助金78.502万元、丧葬补助金3.6834万元。
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主任邓利强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这次中央以及各地都给予了一线医务人员一系列的安全保障以及政策保障,相较于非典期间的个别地区,社会对医务人员工作的正确认识有了较大的提升,能够意识到医务人员是抗击疫情时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值得注意的是,个别地方出现不让医护人员进小区,甚至歧视一线医务人员家属的情况。
对此,《若干措施》明确规定,对发现有歧视孤立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行为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处理。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伤害医务人员的,要坚决依法严肃查处,维护正常医疗卫生秩序。
及时进行表彰奖励
依法开展烈士评定
在2月14日的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对于疫情防控前线不少被感染的医务人员,国家会不会对他们有些补偿?疫情结束后,对一线的医务人员是否会有表彰和奖励?
张义全说,将对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开展及时表彰奖励。人社部正在积极指导各级人社部门及时发现先进典型,挖掘先进事迹,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对在医疗救助、疫苗研发、基础预防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特别是对广大的医务工作者和医务团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及时性表彰奖励。在这方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进行嘉奖、立功、记大功或者是授予称号。
邓利强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执业医师法与《护士条例》均明确规定,在遇有传染病流行等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医师及护士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或者所在医疗卫生机构的调遣和安排,参加医疗救护。“目前,政府或企业为一线人员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或政策的支持保障,确实会让人们感到安慰。”
邓利强认为,社会有必要对道德层面的奉献精神进行褒奖,但目的绝不是褒奖“人”,而是鼓励社会建立起对抗疫情的信心。
据了解,2003年非典疫情结束后,有因感染非典去世的医务人员被追认为烈士。例如,广东省政府2003年4月曾发文认定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主任医师邓练贤、广东省中医院护士长叶欣为革命烈士。
国防大学教授公方彬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精神激励是激发斗志的重要一环,给在一线殉职的医务人员授予烈士称号具有激励作用。
公方彬认为,此次抗击疫情中殉职的医务人员符合《烈士褒扬条例》第八条的烈士评定标准,即“为了抢救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吕景胜也认为,所有在抗击疫情一线殉职的医务人员都符合烈士评定标准,事迹特别突出的可以称得上英雄。
“要对殉职的医务人员进行区分,容易认定的先宣布,需要进行调查分析的,等到疫情结束后再行甄别。”公方彬说,在抗击疫情时对已殉职的医务人员授予烈士称号,对还在一线战斗的医务人员而言是一种精神上的激励,目前已有明确的法律程序可以遵循,完全可以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先评定和宣布,仪式等程序待疫情结束后补办。
据公方彬介绍,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申报烈士的,由死者生前所在工作单位、死者遗属或者事件发生地的组织、公民向死者生前工作单位所在地、死者遗属户口所在地,或者事件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供有关死者牺牲情节的材料,由收到材料的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调查核实后提出评定烈士的报告,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提出评定烈士的报告并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评定。评定为烈士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送国务院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备案。
“特殊时期,根据一线作战特点,可以给予疫情一线的政府部门代理权限,由疫情一线的政府部门进行申报,并按照有关规定由上级审查评定。这样可以尽快地做出决定,起到现实的激励作用。”公方彬说。
严打涉医违法犯罪
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为了保障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和安全健康,最高法、最高检、国家卫健委和公安部联合发文,严打疫情防控期间涉医违法犯罪行为。
在邓利强看来,疫情期间对医务人员的保护非常重要。他相信,疫情过后,这些保护医护人员的措施也会得到社会支持,但仍然要避免发生个别极端的伤医事件,要解决我国医患关系最深层的问题。
目前存在的一种现象是,很多患者把医疗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都归咎为一线医护人员。邓利强认为,一线医护人员与患者一样,都是医疗过程的参与者,只不过他们多了专业知识,“医护人员的发言权仍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全社会应当关心、尊重医疗卫生人员,维护良好安全的医疗卫生服务秩序,共同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医疗卫生人员的人身安全、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国家采取措施,保障医疗卫生人员执业环境。
邓利强认为,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是一个顶层设计,更多的还是要靠执行。各级政府应切实履行该法中对于医疗的投入问题,这样才能逐渐改善医疗现状,“希望通过这次疫情能让社会看到我国这支医务队伍是优秀的,以后再出现问题时能理性思考,解决好医患纠纷”。
王岳则希望,通过这次疫情,能让公众对卫生行业的属性形成更正确的认识,意识到卫生健康的特殊性,让医疗卫生行业回归公益性。正如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四十条规定的那样,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坚持公益性质,所有收支均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合理设置并控制规模。
此外,在王岳看来,目前我国不仅专业疾控队伍力量不足,而且多年来医疗市场化使得三级医疗保障体系彻底被破坏,医疗均等化、同质化被破坏,在突发卫生事件发生时,医院专科医务人员资源不足,于是不得不从全国各地一线借调。“未来医患关系要先想改善、伤医事件要想减少,还是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即让医疗回归公益,不要把医疗行业当做‘产业’,不要让医院成为‘企业’,不要让医务人员为了生存而绞尽脑汁去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