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两部门:阶段性调整福利彩票发行机构业务费比例
中新网3月11日电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民政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阶段性调整福利彩票发行机构业务费比例的通知。通知指出,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缓解彩票代销者和销售厅因疫情影响面临的经营困难,按照《彩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决定调整2020年1-4月(湖北省为1-6月)福利彩票发行机构业务费比例,用于提高代销费比例。
通知明确,福利彩票发行机构业务费比例调整主要内容:乐透数字型游戏(除快开游戏外)中,双色球、七乐彩游戏发行机构业务费比例由0.8%调整为0,其他乐透数字型游戏发行机构业务费比例由0.2%调整为0;即开型游戏发行机构业务费比例由2%调整为1%;视频型游戏发行机构业务费比例由5%调整为0;基诺型游戏发行机构业务费比例由0.2%调整为0。
通知明确,上述福利彩票发行机构业务费比例调整部分,应当用于提高同一彩票游戏的代销费或销售厅销售费用比例,专项支持彩票代销者或销售厅疫情防控及补助经营成本。不同彩票游戏间比例调整部分一律不得交叉调剂使用。
通知要求,省级民政、财政部门应当按照上述要求对区域内福利彩票代销费比例和销售厅销售费用比例进行调整,并督促彩票销售机构做好销售系统、财务报表和统计分析等相关数据的调整和衔接,按规定对预缴(支)资金进行汇算清缴。已按原比例收缴的,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于6月底前重新汇算清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