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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黑龙江省秋冬季节强化监管退烧止咳抗病毒三类药

  日前,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省药监系统相关单位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提高药店销售“退烧止咳抗病毒”药品(以下简称“三类药”)实名登记工作重要性认识,持续加强监管,促进药店提高疫情防控“哨点”灵敏度,做到防控漏洞再排查,有力做好秋冬季节全省药店销售“三类药”监管工作。
 
  记者在该省部分药店走访调查时发现,有个别药店对进入药店人员扫码、测温执行不严格。此外,还有的药店“三类药”登记不认真,敷衍了事,并没有核准购买“三类药”人员信息。
 
  对于记者反映的现象,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药店存在的这些问题集中反映出个别药品零售企业的主体责任、社会责任缺失,自律意识淡薄,给疫情防控带来隐患。为此,省药监局要求各市地药品监管相关单位,务必落实药品零售企业实名登记主体责任,无论是使用“沃填报”系统还是采用纸质记录,都要继续监管药店落实销售“三类药”实名登记管理规定,认真核对购药人员登记信息,确保准确无误。购药信息要及时上报当地防疫指挥部,以供后续疫情风险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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