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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山西优化调整税收管理措施 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纾困解难

  央广网2月21日消息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围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制定针对性更强又详实精准的“21条”措施。包括落实落细税收优惠政策,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产扩能(4条);用心用情优化办税缴费服务(12条),营造安全、方便、快捷、高效的办税缴费环境;依法依规优化调整税收管理措施,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纾困解难(5条)等三方面的内容。


  落实落细税收优惠政策,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产扩能。不折不扣落实好财政部、税务总局新出台的支持防护救治、支持物资供应、鼓励公益捐赠、支持复工复产等4个方面的涉及“六税”“两费”的十二项政策、《山西省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以及各地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出台的其他支持疫情防控的税费优惠政策。对受疫情影响逾期申报或逾期报送相关资料的纳税人,免予行政处罚,相关记录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疫情防控期间,对逾期未申报的纳税人,暂不按现行规定认定非正常户等。


  用心用情优化办税缴费服务,营造安全、方便、快捷、高效的办税缴费环境。山西省税务局将山西省办税服务厅“线下”业务事项优化至电子税务局“全程网上办”办理。特别要求凡是“全程网上办”涉税事项均可足不出户、网上办理,不得自行要求纳税人、缴费人到办税服务厅或政务服务大厅办理;对于“线上线下融合办”涉税事项,积极拓宽“非接触式”办理渠道,尽可能采取不见面方式办结。开通山西省电子税务局手机APP,纳税人可通过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移动端,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发票代开、发票领用、证明开具等58项常用业务。开通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移动端利用第三方支付渠道缴纳税费业务,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多的“掌上办税”便利。对生产、销售和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办税缴费绿色通道服务。


  依法依规优化调整税收管理措施,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纾困解难。对山西省受疫情影响的个体双定户,在疫情解除之前,月核定经营额超过10万元的统一调整至10万元以下。如月实际经营额超过10万元的,纳税人按照规定自行申报。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2月24日,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后,对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纳税人,纳税人可通过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等渠道依法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企业可依法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税务机关要依法及时核准其延期缴纳税款申请,积极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延期缴纳税款期间,纳税人应纳税款一律不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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