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关于印发《河北省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试行)》的通知
- 公布日期:2020.02.11
- 新闻来源: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关键词: 河北省 住宅物业 防控指南
- 主题分类: 疫情防控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城乡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我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有关工作要求,为坚决打赢此次重大疫情防控的阻击战,我厅组织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编写了《河北省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试行)》,现予印发。并就进一步做好全省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落实:
一、夯实责任,紧盯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疫情防控工作。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迅速将该指南传达到物业企业,督促一线物业服务人员对照防控指南,完善疫情防控各项预案和措施。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把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疫情防控作为关键一役,建立领导包联制度,积极督促物业企业全力以赴做好应对处置工作,认真排查工作隐患,协助解决和反映企业遇到的困难。
二、密切协作,切实做好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导物业企业将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到当地社区防控体系,配合街道办和卫生防疫部门,积极做好管理区域内疫情信息收集、排查、登记管理和人员管控等工作,实现疫情的联防联控。
三、做好防护,防范物业服务人员疫情传染。督促物业企业强化内部人员管理,切实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非必要外出,切实做好体温监测,如有异常要及时就近就诊并上报。指导物业企业减少人员聚集活动,有必要的可暂时对外关闭物业服务中心,采取网络、电话等方式受理业主服务需求。
四、宣传引导,及时传递疫情防控信息。指导物业企业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屏、业主群等平台,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和政策,引导业主提高自我防范意识,配合防控工作,形成全民参与、通力合作、主动配合、群策群力的防控局面。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