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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江西七部门联合开展防疫物资专项整治行动

  央广网5月21日消息 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为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监管,江西省市场监管局、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工信厅、江西省公安厅、江西省商务厅、南昌海关、江西省药监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省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重点对口罩、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额温枪)、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等五类防疫物资及其重要原辅材料实施全种类整治,监管链条贯穿有关防疫物资生产、流通、消费、出口等各个环节,针对防疫物资生产、产品质量、标准认证、检验检测以及市场秩序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实施综合整治。
 
  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协同监管,确保整治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重点围绕“六个全面”实现工作目标。
 
  1.全面排查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全面梳理本区域内口罩、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额温枪)、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等五类防疫物资及其重要原辅材料生产企业清单,认真深入开展排查。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注册检验、临床试验、技术审评、体系核查、行政审批等各项要求,从源头上确保质量安全,切实把好市场准入关。
 
  2.全面加强防疫物资产品质量抽检。全面加强对生产销售的防疫物资和重要原辅材料的质量监管。以问题为导向,突出抽检工作的针对性和靶向性,加大对疫情发生以来新注册产品、新批准企业以及信息提示风险较高产品的抽检力度,做到关口前移,防止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流入市场。全面排查已流入市场的不合格产品流向,严把产品质量关。
 
  3.全面加强出口防疫物资监管。对不符合相关质量标准的出口产品,追溯经销商、生产企业以及认证检验检测、价格收费各个环节,全面核查投诉举报较多的出口企业,严把五类防疫物资出口质量关,加大防疫物资查验力度。
 
  4.全面规范认证检验检测行为。及时公布从事国内认证和主要国际辖区认证业务的机构名录等信息,严厉打击伪造、冒用、非法买卖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及未经批准擅自在我国境内从事认证、检验检测活动的违法行为。
 
  5.全面查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出口不符合相关标准的产品,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生产销售过期失效产品,生产销售无生产日期、无厂名厂址、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等“三无”产品等质量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违规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加强行刑衔接,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打击合力。
 
  6.全面提升服务市场主体水平。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的实际困难和政策诉求,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优化营商环境。强化防疫物资产能产量统筹调配,加强质量帮扶,强化国内外标准比对和推动互认,提升检验检测服务能力,促进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加大企业商标、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维护企业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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