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重庆为开工复工企业防控疫情“列清单”“划重点”
新华社2月3日电 重庆市应急管理部门近日制定印发《疫情形势下企业节后开工复工方案及注意事项》,为企业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列清单”“划重点”。
记者在这份注意事项“清单”上看到,应急管理部门建议各企业应成立疫情防范小组,统筹人员管控、环境消毒、疫情宣传、物资筹备等方面工作。在开工复工前,对厂区环境消毒杀菌,确保工厂内部人员的防护安全;及时做好返厂复工人流管控措施和疫情防护用品准备。围绕“人(人员)、机(机器设备)、料(生产和防疫物料)、法(操作和管理方法)、环(生产、办公等区域环境卫生)”进行自查,根据风险研判结果,制定相应应对措施,确保公司所有的疫情防护措施做到位。
针对企业复工复产后的疫情防控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还从内部人员和外来人员管理、通勤车管理、食堂用餐管理等方面提出16项疫情防护措施建议,包括做好复工第一天全员健康排查、早会例会等人员聚集场合防护、避免食堂聚集用餐、防疫期间暂时取消或控制人数参加集体活动及大型会议、尽量减少或停止因公出行等。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人介绍,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将在2月9日24时后陆续复产复工。其中,矿山、危化企业复工须在自查自验后向区县应急管理部门申报复核,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有限空间作业等类型的工贸企业须在验收合格后复产,严禁不具备防疫和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开工复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