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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天津出台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 帮助企业解决困难

  央广网3月27日消息 为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天津市出台了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据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总会计师朱春礼介绍,天津市将对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四大类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对疫情期间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天津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和产业园区等出租方,2020年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向税务部门临时减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同时,天津市税务部门通过网上交流平台,开展线上税费政策宣传和辅导,及时发布税费新政、办税指南、常用表单等,为纳税人讲解电子税务局、手机APP等办税渠道具体操作须知。在门户网站建立“战疫情促发展税务人在行动”专栏发布国家层面、市政府出台的相关税费优惠政策、政策要点、基层动态、热点问答等情况,方便纳税人了解相关税费政策。紧急开通智能在线咨询、三方电话呼转和手机知识库等功能,对热线电话进行分流管理,并推广网上智能在线咨询服务。在原有公开电话基础上,新增243部咨询电话,有效满足纳税人咨询服务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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