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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北京市制定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常态化举措

  本市制定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常态化举措



  询问病史和接触史 开展早期流调



  所有进入社区卫生机构的人员进门都要测体温,发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者引导到就近医疗机构诊疗,严格预检分诊,严控院内感染……近期,市卫健委制定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措施,要求社区医疗机构要详细询问就诊患者病史和接触史,开展早期流行病学调查,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探头”作用。



  市卫健委要求,社区医疗机构要加强社区医务人员教育与培训,提高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建立底线思维,防松劲、防漏洞、防反弹。持续做好医务人员全员无死角防控知识、技能和政策培训。社区医疗机构要实行严格的预检分诊,详细询问就诊患者病史和接触史,开展早期流行病学调查,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探头作用,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转诊。所有进入社区卫生机构的人员做到“进门测体温”,一旦发现有可疑症状者,要按照规定就近诊疗,做好登记和追访,形成闭环管理。社区医疗机构要加强医务人员常态化防护措施,做好医务人员健康监测,科学设计诊疗流程,引导患者候诊、排队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机构采取分时段就诊、全预约诊疗模式。



  社区医疗机构要提高工作精细度和敏感度,注意捕捉细微异常信息,发现密切接触者、入境返京人员等重点人员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可疑症状,要及时果断按照规定流程引导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第一时间上报信息,做好追踪随访,形成闭环管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心理咨询优势,为有需求的治愈出院患者、密切接触者、境外返京人员、湖北武汉返京人员提供心理支持。



  此外,卫生健康部门还要求社区医疗机构要加强易感人群保护,做好复工复产复学防控指导。加强辖区老年人、慢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0岁至6岁儿童、孕产妇等特殊人群的健康管理,提高此类人群防病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社区防病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社区层面的健康教育和防控知识普及,提示风险,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减少聚集的生活习惯。做好辖区内学校复课的防疫指导,督促复课学校落实晨午检和因病缺勤的回访与监测工作。加强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中小学、幼儿园相关人员的消毒和防护知识培训与考核,建立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参与核酸检测采样工作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务人员要培训后方可上岗,熟练掌握穿脱隔离衣等防护技能,严控院内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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