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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上海宣布即日起 入沪公共场所必须戴口罩测体温

  2020年2月8日下午2:00,上海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上海市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郑锦、上海市民政局副局长曾群、上海市疾控中心消毒与感染控制科主任朱仁义、闵行区卫生健康委主任杭文权,介绍上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情况。
 
  市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最新通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及《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本市即日起严格执行公共场所体温检测和佩戴口罩的措施。
 
  通告明确:
 
  一、任何人进入本市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轨道交通站、医疗卫生机构、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搭乘公共交通工具,都应当自觉佩戴口罩,配合接受体温检测。拒不配合的,工作人员应当拒绝其进入。
 
  二、对拒不执行本通告并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危害公共安全或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法予以处罚。
 
  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至本市解除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之日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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