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加强入昌人员管控!南昌市刚刚发布重要通知!
关于统筹做好春节后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春节后错峰返程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入昌人员管控
(一)强化对来自湖北等重点地区源头防控。加强对公路、车站、机场、码头等重点场所的管控,完善联合检疫站点,在所有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南昌城区方向入口设置关卡,严格管控来自重点地区的入昌人员,发现符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症状的,立即通报卫生健康部门送医隔离治疗,严防漏管漏控。对近14天有重点地区旅居史或接触史的,要进行居家、单位隔离或集中隔离14天。对目前仍在湖北、武汉等重点地区出差、就学、务工、旅游、探亲等人员,通知其就地隔离观察,暂不返昌,避免因人员流动造成疫情扩散。(责任单位: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市交通局、市卫健委、市公安局、市市政公用集团)
(二)有序组织外地市人员返昌工作。建立完善联动机制,摸清务工人员、学生等群体集中返程出行需求,密切跟进疫情发展态势,指导企业和学校实施机动错峰,分批、有序出行,避免人流过于集中,确保错峰返程保障有力。(责任单位: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政公用集团、市轨道交通集团)
(三)做好在途疫情防控。按照要求严格落实好交通场所、交通工具、“一线”人员、发热人员移交转接等工作,防止疫情扩散。做好驾驶和乘坐小轿车、货车等人员的体温检测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市交通局)
二、分层分类做好返岗、复(开)工、开学工作
(一)加强企业职工返程疏导。综合运用防控措施,引导职工选择适当的交通工具安全有序流动。对疫情防控急需的口罩、防护服等医疗物资生产企业,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生活保障行业,要抓紧组织复工。原则上各地用工企业采取线上招聘方式。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企业复工复产的相关文件要求,有序组织本辖区内企业复工复产,尽量减少人员大范围流动,降低疫情输入风险。保障职工上下班交通出行,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因隔离、留观或政府采取紧急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不得随意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也不得退回劳务派遣用工。(责任单位: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市交通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确保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及时返岗。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于假期结束之前返回工作地,错峰到岗。各单位要注意做好健康防护,要求干部职工及时报告身体健康状况。(责任单位: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三)引导高校和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有序返校。严格落实省里关于学校开学的各类文件要求,提前做好开学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对开学后返校学生情况做好风险研判,建立师生流动台账,落实体温检测、人员隔离等各项措施,做好疫情防控物品的储备,严防开学后校园内发生疫情。加强与省教育厅对接,配合做好高校学生的返校工作,适时向离校学生分学校、分地域、分批次发布返校时间,避免人流过于集中;对集中返校学生,学校尽可能安排车辆接站,并做好车辆消毒。(责任单位: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市教育局、市交通局)
三、强化交通服务保障
(一)有力有序恢复交通运输服务。在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结合返岗、复(开)工、开学时间安排,密切关注客流变化情况,加强沟通联系、精准研判、加强调度,有序逐渐恢复已暂停运营的交通运输服务。城市、城际公交暂停运营期间,组织相关交通运输经营者成立疫情应急车辆,为医生、公共服务人员、老弱病残幼、防疫物资供应企业职工等各类重点人员提供必要的出行保障。(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市政公用集团、市轨道交通集团)
(二)严格落实交通运输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客运场站、港口码头等交通运输场所的疫情防护,加强消毒、通风、卫生清洁等操作规范和疫情防控措施的培训,提升一线从业人员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一线从业人员的防护。严格规范和加强乘客测温工作,对体温超过37.3℃的乘客要做好信息登记,按照程序第一时间移交卫生健康部门。引导乘客积极采取个人防护措施,在乘坐交通运输工具时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分散就座。(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市政公用集团、市轨道交通集团)
(三)做好交通运输保障。统筹协调各类交通方式,制定应急预案,储备应急车辆,做好应对疫情应急物资、重要生产生活物资等各类物资,以及医护人员等重点人员的运输保障工作。落实应急运力储备,确保接到应急运输任务后,能够即时响应、即时就位、高效顺畅、安全有序完成运输任务。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前提下,保障机场、铁路、码头正常运行,为广大企业依法依规有序复工复产提供正常交通货运服务。(市交通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投促局)
四、全面压实工作责任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县区(开发区、新区)要加强本地区错峰运输、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错峰返程交通运输保障工作体系,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强化各级各相关单位以及社区(村),医院、药店、商场等公共场所的主体责任,加大对发热人员的监测、管理力度。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首诊负责制,外防输入、内防扩散、严防输出。(责任单位: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对接,互通信息,相互配合,有序组织做好人员返岗、复(开)工、开学工作,合理安排人员到岗。(责任单位: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三)发挥基层作用。各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要发挥好社会动员和群防群控作用,加强社区和流动人员管理。做到所有村庄、小区(含开放式小区)、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人员进出一律测温,并出具有效证件。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责任单位:各县区〔开发区、新区〕)
(四)严肃追责问责。对在疫情防控期间防控工作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有令不行、阳奉阴违、失职失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政府督查室)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