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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辽宁司法厅印发《关于做好农民工返城复工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农民工返城复工法律援助工作,近日,辽宁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做好农民工返城复工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通过向广大农民工提供普惠、精准、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为促进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和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有力的法律服务。


  《通知》明确在涉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确认劳动关系、工伤赔偿等案件免予审查经济困难证明的同时,注重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依法妥善处理涉疫情劳动争议纠纷。为抗击疫情作出贡献的中小企业,以及面临破产等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提供免费无偿的法律援助。为参与疫情防控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提供无条件的法律服务。完善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施法律援助“诚信承诺”机制,采取书面承诺的方式来申请,临时启用个人信息和经济困难声明等制度。开展预约制服务,尽量简化审批手续。对于诉讼时效即将届满、需要立即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等特殊情况,先行提供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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