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苏州相城区出台16条政策支持企业渡难关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 2月4日,苏州相城区发布《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六条政策意见》(下简称“十六条”),该政策从加大金融支持、稳定职工队伍、减轻企业负担、强化企业服务4个方面共16条,以支持区内受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据悉,该政策执行期为2020年2月4日起的3个月。
“十六条”要求,各银行、地方金融机构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额。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暂时受困的小微企业,不得抽贷、断贷、压贷。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十六条”规定,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1个月房租免收、2个月房租减半;因疫情原因,企业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住宿、商贸等行业,根据企业受损情况,给予一定的财政贴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