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青岛市民营经济局联合金融机构助力中小企业应对疫情
2月6日,市民营经济局联合国家开发银行青岛市分行、青岛银行和青岛农商银行印发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决定在我市全面开展防疫物资专项应急贷款和中小企业转贷款业务,帮助我市中小企业应对疫情,保经营,稳发展。这是我市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的又一项重要举措。
防疫物资专项应急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青岛市分行提供总规模10亿元的低息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为我市已纳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工信部提供全国性重点医用物品和重点生活物资的重点企业名单并具备疫情防控相关物资生产经营资质、具备相应生产条件的企业,用于防疫相关重点医用物品和生活物资的生产、运输和销售等。
中小企业转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青岛市分行通过青岛银行、青岛农商行提供总规模20亿元转贷款,重点支持成长性好、有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优先解决我市因受疫情影响、遇到暂时困难的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单笔贷款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主要用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缓解因疫情给企业造成的资金紧张的情况。
目前,市民营经济局与三家银行已建立应急物资生产资金需求快速响应机制,建立了专项融资绿色服务通道,确保申请企业快速完成授信审批,贷款执行最优惠利率。下一步,市民营经济局将联合国家开发银行青岛市分行、青岛银行和青岛农商银行对政策进行详细解读,组织企业进行申报。同时指导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在全市范围内尽快宣传、推介优惠贷款业务,使我市企业尽早享受到政策红利,渡过疫情难关。
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
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