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天津市公安局推出疫情防控十条保障措施 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央广网2月17日消息 在2月17日天津市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天津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孙连凯介绍,为全力服务天津市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平稳有序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天津市公安局推出疫情防控期间服务保障十条措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十条措施的具体内容:
一、大力推进实施承诺制审批。在公安政务服务窗口推行告知承诺制,除直接涉及国家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公民人身、重大财产安全以及办理结果不可撤销的证明事项外,对机动车证照核发、治安管理许可、网络安全审核等11个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对涉及的17个证明材料采取容缺后补方式,先行审批,再补充材料,为企业复工复产办理审批手续提供便利。对符合居住证申办条件的申请人,在申领居住证、申办居住证签注业务时,社区民警不需入户核查,材料齐全的直接予以签发(签注)。
二、全力拓宽“网上办”渠道。依托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对能够网上办理的户口、居民身份证和网络安全审核等15个事项,与“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对接,一律实行网上办理。
三、开通证件办理绿色服务通道。强化口岸签证部门值守,为符合条件且紧急临时来津外国人办理口岸签证;开通出入境应急办证“绿色通道”,通过网上及电话预约方式,为急需出入境的外籍申请人提供快捷服务。开辟居民身份证异地制证“绿色通道”,复工企业外省市户籍员工凭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即可在全市各居民身份证受理点办理异地换领、补领业务;开通加急居民身份证制证“绿色通道”,将制证时间由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急需用证的复工企业职工,可通过各居民身份证受理点提交申请,人口管理部门加急制证后,办证人可直接到市公安局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领取证件。
四、延长户口迁移证和居住证有效期。对2019年下半年以来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或原籍公安机关开具的迁至天津的《户口迁移证》,证件有效期延长至疫情解除后40天;对有效期限为2020年1月1日以后的居住证,无论持证人是否及时返津,有效期延长至疫情结束后2个月。
五、加强特种行业服务管理。推广应用“天津印章刻制”微信小程序,方便企业通过网上办理印章刻制业务,并通过邮寄方式收取印章。
六、加大城市供应链配送企业支持力度。会同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委,对在天津市供应链城市共同配送服务平台注册的车辆给予全天候、全时段通行停靠便利,保证复工复产后城市配送的正常运转。
七、推行入津通道防疫检查导航提示。协调互联网地图导航企业,上线入津通道实时路况提前预警、来津人员登记系统提示链接、实时路况和注意事项温馨提示3项功能,方便企业、员工合理选择运输或出行路线,最大限度降低企业运输成本。
八、强化依法执法慎用强制措施。对涉及企业负责人违法的案件,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尽量不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对涉案企业依法慎用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性措施;对企业反映的应予立案而未予立案或不应立案而立案的投诉、复议复核等事项,加快办理进度,及时反馈结果。依法快侦快办各类侵害复工企业合法权益的经济犯罪案件,加大追赃挽损工作力度,全力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与合法经济利益。
九、建立联系通报预警处置机制。与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市场监管委、市商务局、市教委等部门建立联系通报机制,及时推送与企业复工疫情防控相关的工作信息,迅速协调相关部门解决隐患问题,指导企业加强预警,超前采取预防措施。组织摸排企业受困情况,及时掌握企业员工动态和苗头隐患,指导企业做好应急处置工作;部署警力加强隐患企业周边巡控,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为企业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十、加强企业内部来津员工系统核查。指导全市企事业单位利用“智慧内保”系统,实时更新完善单位基本信息,依据复工实际情况做好从业人员信息变更工作,协助企业准确掌握员工信息,为疫情防控、人员隔离筛查提供数据支撑,为企业及员工安全复工复产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