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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三部门联合发文:提升基层对重大疫情的防控应对能力

  为继续统筹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工作,强化基层常态化疫情防控,持续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面、优化服务内涵、提高服务质量,有效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助力实施健康中国行动和推进建设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中医药管理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2020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为74元,新增5元经费全部落实到乡村和城市社区,统筹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支出,强化基层卫生防疫。
 
  《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疾控和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指导下,积极会同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做好辖区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管理、发热患者筛查和相关信息登记、报告以及处置工作。要充分利用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等,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加强基层机构疫情防控知识培训。要坚持中西医结合,统筹中西医资源,建立健全中西医协作机制,指导基层制订和完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有效提升基层对新冠肺炎等重大疫情的防控应对能力。要针对新冠肺炎疫情特点和形势,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落实重点人群健康管理。
 
  《通知》提出,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务实应用。具备条件的地区可逐步取消纸质档案,不断完善和丰富电子健康档案内容,进一步优化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在线调阅和开放使用的服务渠道及交互形式。鼓励通过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居民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App等应用,整合基本公共卫生、预约挂号、门诊和住院信息查询、检查检验结果查询等服务,完善信息归集和共享,有效提高电子健康档案利用率。
 
  《通知》同时强调,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运行机制,加强和优化项目绩效评价,有效减轻基层工作负担,继续做好项目宣传工作,在新形势下持续强化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实施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不断提升城乡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知晓率、感受度,推进提高项目服务覆盖率、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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