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北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对各单位后勤物业工作人员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的通知
北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对各单位保洁、保安、物业、食堂、维修维护等后勤物业工作人员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的通知
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各总公司,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北京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作机构: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调研指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更好应对北京疫情防控面临的挑战和风险,进一步加强对各单位保洁、保安、物业、食堂、维修维护等后勤物业工作人员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主体
用工单位是保洁、保安、物业、食堂、维修维护等后勤物业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京政发〔2020〕2号)和《关于落实“四方责任”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场所和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20〕4号)的要求,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分管领导,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本单位后勤物业工作人员疫情防控工作。要对服务外包单位人员严格管理,不得以外包为由,推脱单位的主体责任。用工单位和服务外包单位要共同担起疫情防控责任,主动向前一步,不留空白和死角,形成防疫合力。
二、强化员工健康观察和监测报告
各单位要及时掌握保洁、保安、物业、食堂、维修维护等后勤物业工作人员在京、离(返)京状况,严格要求员工由外地返京后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严格落实员工体温监测等每日健康监测制度,原则上每日上、下午各一次,要如实记录。发现员工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要监督其做好个人防护并及时安排就医,不得带病上班。
三、加强员工集体宿舍管理
各单位要改善保洁、保安、物业、食堂、维修维护等后勤物业工作人员的住宿条件,原则上不安排在地下空间居住。要严格控制宿舍人员居住密度,人均宿舍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每个宿舍居住人数不得超过6人。确需安排在地下空间居住的,人均宿舍面积不得少于5平方米,每个宿舍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不得设置上下床。处于半地下室的宿舍,有窗户的,应每日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无窗户的,原则上不作为宿舍。要保持宿舍整洁卫生,各单位要加强集体宿舍监督管理,明确责任人,每日检查,确保居住环境干净安全。
四、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保洁、保安、物业、食堂、维修维护等后勤物业工作人员在室内作业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并注意保持手卫生。在作业过程中要注意保持与他人的间距,并减少对话,避免高声喧哗。作业工具应做到专区专用、专物专用。各单位应集中对工作服进行定期清洗,必要时消毒。
五、减少员工之间接触频率和时间
各单位应制定严格的工作程序,分时段、分楼层、分区域作业,有关工作人员应相对固定工作区域,避免人员在各区域间走动造成交叉感染。员工间要主动减少接触频率和时间,不聚集,不扎堆。
六、加强员工培训和教育
各单位要加强员工防疫知识培训和健康教育,特别是防控新冠肺炎的有关知识和技能,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要使员工熟知并自觉遵守疫情流行期间楼宇办公场所的各项防控措施。教育员工返岗工作后任何时间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要第一时间主动向单位报告,并立即离岗就医。教育员工若与他人合租居所时,应彼此了解基本信息,如同室居住人员有外地返京人员,督促其第一时间主动联系社区并登记信息,寻求社区帮助,外地返京人员按照要求进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教育员工尽量减少外出和聚会,避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地方活动。
北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