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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汕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重申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汕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重申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汕文广旅体〔2020〕52号)


  为全面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战役,确保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业单位防控工作不松懈、不遗漏、全覆盖,根据《汕尾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汕防疫指通〔2020〕1号)《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广东省体育局关于限制体育赛事活动举行和暂停室内公共体育场馆开放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重申如下:
  一、疫情解除之前,全市文化系统各单位不得组织或举办文艺演出、群众性文化活动、新春下基层等各类人员聚集的文化体育活动,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二、全市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剧院、体育场馆继续暂停对外开放;全市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演出场所、电影院等文化旅游体育经营单位继续暂停营业,营业性演出暂停审批,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三、全市A级旅游景区继续暂停对外开放,不再接待游客,同时对外发布景区继续关闭的信息,提醒游客暂时不要前往旅游;暂停全市旅行社全部国内旅游业务和出境旅游业务,并安排人员通过电话或线上办公方式妥善解决因疫情导致游客退改等问题,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四、星级饭店继续暂停举办一切大型会展和文娱活动,继续做好疫情防控监测,严格执行的体温检测制度落实住宿客人实名登记制度,详细登记入住和来访人员信息,一旦发现疫情相关情况必须立即报告。民宿行业继续关闭,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五、科学统筹,继续保持防控高压态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业单位如有涉及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保障城乡运行必需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供港供澳及特殊情况确需复工的,须按相关规定,由属地文化广电旅游体育部门把关审核后,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全市文化旅游体育系统相关行业单位要科学统筹,合理安排,克服疲劳厌战情绪,发扬连续作战精神,继续严防死守,切实做好环境整治和清洁、消毒通风、体温监测等有效预防控制措施,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汕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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