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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依法保障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依法保障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通知
(浙检发办字〔2020〕18号 2020年2月11日)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央、最高检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在全力做好自身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采取各种措施,积极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为全省疫情防控工作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当前,浙江省疫情防控工作进入新的阶段,根据中央、最高检和省委的部署要求,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经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现就下一阶段全省检察机关依法保障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提出要求如下:

  一、深刻领会中央、最高检和省委新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到“两手抓”“两手硬”。
  2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就依法防控疫情发表了重要讲话。
  2月6日,最高检下发了《关于组织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检察业务工作的通知》,对各级检察机关依法维护国家防控疫情工作大局提出了具体要求。
  2月9日,省委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防控疫情的重要讲话精神,就“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坚决打赢防控阻击战、发展总体战”作出了新部署。同日,省政府疫情防控责任令(第2号)就统筹把握好疫情防控与民生保障、复工复产关系,突出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实行分级分类管控提出了新的明确要求。
  全省检察机关要深刻领会省委“三个更”(更坚定的政治自觉、更完善的法治保障、更丰富的工作手段)、“四笔账”(全局账、动态账、长远账、平衡账)的工作要求和最高检“依法从严打击涉疫情防控犯罪,统筹做好日常办案工作”的工作部署,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以更加务实的举措落实中央、最高检和省委的疫情防控部署,助力打好疫情防控战和发展总体战。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督,促进提升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
  认真贯彻“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国家卫生健康委、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医护人员安全维护良好医疗秩序的通知》要求,突出重点,进一步推进依法防疫工作。
  要认真落实省检察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刑事案件审查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法严惩各类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行为;要严格把握医护人员涉疫案件,谨慎入罪,医护人员涉疫案件要呈报省检察院审核把关;对病患传播类、妨害公务类案件,要严格区分罪与非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与其它犯罪,在总体从严同时,切实体现罪责刑相当,结合具体情况准确认定;要加大对涉野生动物犯罪活动的刑事打击力度,积极稳妥开展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要认真抓好省公检法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刑事案件办理工作的若干规定》落实,健全信息实时通报、案件内部报备、提前介入、案件会商、宣传协同、典型案件发布、单轨制协同办案等七大机制,提升办案质效,形成打击合力。
  根据最高检的统一部署,省检察院成立涉疫情防控检察业务指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第一检察部,负责统筹、协调、管理工作。   三、强化工作联动,努力为复工复产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司法保障。
  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从2月10日开始,全省各地将因地因时、分类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
  全省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领会省委《关于有序推进企业恢复生产,确保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的通知》《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把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作为当前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切入点来抓,增强工作主动性,加强与各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联系,及时了解复工企业情况,加强与工商联、行业协会等部门联系,完善防疫期间检企联系方式,结合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听取代表委员对强化疫情防控司法保障的建议,及时了解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司法需求,结合浙江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17条政策”,努力为复工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司法保障。
  对因疫情,复工企业涉司法纠纷、具有典型性的案事例,各地要及时层报省检察院。对于生产防护服、口罩等重点防控物资的企业出现与防疫无关的犯罪时,符合从宽条件的,要以有利生产、有利疫情防控为原则,一律从宽。   四、加强矛盾化解工作,依法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随着“三返”高峰期到来,各级检察机关要高度关注因疫情防控可能引发的社会群体矛盾、行政争议,如返工人员与当地居民之间矛盾、与商业服务企业之间的争执、劳动纠纷等等,拓展信息渠道,加强工作研判。
  对因疫情原因可能导致的涉法涉诉信访,各地12309服务中心(举报中心)要及时受理,并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做到依法妥善处理,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企业复工复产后,发生的群体性信访事件,各地要第一时间层报省检察院。   五、坚持严防死守,有序抓好检察机关自身人员返工返岗工作。
  深刻领会省委“两手抓”“两手硬”的部署要求,正确处理疫情防控和保证机关部门工作正常运行的关系。当前全省疫情防控形势各地不一,各地要根据党委的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做好细化落实,在确保机关自身防疫安全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好人员上岗,做到重要关键岗位恢复正常、辅助岗位有人值守,全省每一条线工作联系畅通。
  对目前跨区域异地居家隔离或办工的人员,要早作研究谋划,确保全面复工复产后人员能及时到岗。对春节期间,坚持奋斗在疫情防控第一线的同志,根据省委组织部有关通知要求,因地制宜落实好补休和补助等激励措施。   六、深入做好信息宣传工作,打好疫情防控舆论主动战。
  各地要继续抓好疫情防控信息和宣传素材的报送工作,及时反映各地检察机关助力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重要案件和社会治理中暴露出的问题、短板。继续严格落实好全省检察干警及家属防疫情况报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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