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上海票据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疫情影响会员机构服务有关事宜的通知
- 制定机关: 上海票据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布日期:2022.03.21
- 施行日期:2022.03.2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票据综合规定 疫情防控
上海票据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疫情影响会员机构服务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会员机构:
自新冠疫情发生以来,为保障会员机构票据业务正常开展,票交所已推出多种线上业务办理渠道,为受疫情影响机构提供了便利化的绿色通道服务。近期,国内疫情形势再度严峻,现就进一步做好受疫情影响会员机构服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关于会员机构接入、变更等业务事项,目前票交所提供会员接入平台和电子邮件两种线上方式办理。受疫情影响会员机构可不用寄送纸质文件,直接注册登录票交所会员接入平台:ta.shcpe.com.cn,在线办理相关业务。也可选择电子邮件方式办理,将相关文件扫描件发至专用邮箱:xtjr@shcpe.com.cn,票交所将及时接收处理。 受疫情影响会员机构如有需票交所紧急保障或支持的业务事项,请及时联系票交所客服热线:021-23139999(人工业务支持8:00-21:00,人工技术支持0:00-24:00),说明相关紧急情况和工作需求,票交所将安排相关业务部门及时跟进处理,提供相关支持保障服务。 受疫情影响会员机构如有其他意见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或票交所官网的会员意见建议栏目及时向票交所提出。(意见建议专用邮箱:yjjy@shcpe.com.cn;票交所官网会员意见建议栏目:www.shcpe.com.cn/content/shcpe/vip/hyyjjy.html)。票交所将安排专人接收并及时研究反馈。
上海票据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1日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