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
(琼自然资函〔2020〕203号)
各市、县、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要求,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办理不动产登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提高政治站位,落实防控要求
不动产登记工作直接面对办事群众,特别是我省春节前后业务量大,服务对象来自全国各地,疫情风险高,防控压力大。各级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深刻认识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严峻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不动产登记疫情防控工作。不动产登记中心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坚守岗位、靠前指挥,落实属地责任,提前做好工作准备,制定工作预案,排查登记窗口防控风险隐患,抓严抓细抓实。疫情期间严格落实领导带班窗口轮岗值守制度,既做到疫情防控到位,又确保不动产登记窗口有序、正常运行。 严格防护措施,强化窗口防疫
加强对疫情科学防护措施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干部职工个人防护意识,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戴口罩、勤洗手,确保自身健康。伴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的工作人员,要自觉隔离,杜绝带病上岗。要为窗口工作人员配备口罩、手套、消毒液、体温计等必备物资,坚持每天定时对柜台、自助服务设备、热线电话设备等设施进行清洁消毒,加大对对外服务场所预防性消毒和通风力度,强化卫生防疫管理。引导办事群众在进入大厅前按照有关防疫要求检测体温、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要防控登记大厅、窗口人群聚集和长时滞留。 推广线上办理,减少人员聚集
要结合工作实际,合理安排窗口设置和服务时间,实行窗口工作人员轮值上岗,积极引导批量业务企业错时办理。疫情期间暂停上门服务和集中式服务工作。在保障窗口基本和急需服务的同时,加强“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线上服务,提升服务便捷性。建议已经开通“海南省不动产登记互联网申请系统”的金融机构不见面办理房屋抵押、解押登记业务,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见面办理一手房预告,首次登记业务。建议个人的二手房转移登记业务使用“海南省不动产登记APP”先行进行网上预约和预审。个人的房屋变更登记,个人的农村宅基地首次、变更登记业务使用“海南省不动产登记APP”和“海南省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预约和预审。其他登记业务可以电话联系本地登记部门先行进行电话预约,对预约和预审通过的业务按预约时间进入登记窗口办理业务,减少人员聚集。工作人员要尽快熟悉并全力推广“海南省不动产登记APP”和“海南省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的使用。同时,抓紧在本地不动产登记公众号发布线上申请、预约的操作步骤,指导群众线上办理。海口、三亚等不动产登记业务量预计较大的市县要努力做到大部分业务线上办理,减少线下办件和人员聚集。 可缓办业务推迟办,部分业务可延后办
对一些暂不影响不动产权益,非急需办理的业务,如商品房买卖转移登记、地址变更登记、遗失补证、换证、领证等,可向公众建议疫情防控期间推迟办理。急需领取已办结纸质证书(证明)的,可建议群众拨打已公开的窗口服务电话,经工作人员核实信息无误后修改领证方式,通过邮政快递上门。对于需要到不动产所在地实地查看、粘贴公告公示、权籍调查的业务,延期办理。 简化办事流程,开辟绿色通道
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对与疫情防控相关的企业、人群的登记业务,都要简化办事流程,开辟绿色通道,支持预约服务。各不动产登记窗口要对外发布值班电话,办事人员可拨打值班电话进行预约,并提前准备齐全相关申请材料,按照预约的日期和时段至大厅办理,减少办事群众在大厅等待逗留时间,最大程度降低人员聚集产生交叉感染风险。对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支持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 实施留痕管理
对来自重点疫区的办事群众,在热情服务的同时,要注意异常情况,全程记录在窗口活动的时间,留痕备查。如窗口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本地防疫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并上报省厅。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2020年2月3日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