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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立即开展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立即开展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哈住建发〔2020〕43号)


各区县(市)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省市相继召开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下发加强涉“疫”场所和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部署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全市安全防范工作视频调度会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住建领域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3月19日起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结束。   二、检查范围
  全市住建领域所有已经复工复产或准备复工复产的企事业单位。重点检查:新冠肺炎隔离观察点房屋结构安全,房屋市政工程、燃气行业、供排水行业、供热行业和物业行业等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   三、检查内容
  (一)共性内容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部署要求落实情况。
  2.强化复工复产安全防范措施,企业要全面建立返岗职工疫情摸排防控台账,重点对复工企业外来人员,尤其是疫区返岗人员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进行研判甄别,全面掌握了外来人员的健康信息,同时严格落实各项医学观察措施制度。
  3.“***”落实情况,即:部署一次安全责任承诺。逐级组织签订新一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从法人代表到管理人员直至一线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做到以岗定责、按责履职。普及一次全员安全教育。指导企业对返岗员工、转岗员工、新招录员工及特种作业员工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再教育、再培训,着力提升员工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自救互救能力。组织一次企业安全自查。指导企业对组织程序、人员配备、风险分析、现场管理、设备维护保养、有限空间管理、危险作业监管等易出问题的环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力争在第一时间排除隐患,让整改跑在事故前头。开展一次安全执法巡查。对安全条件一般的、高危行业的、近年来发生过亡人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经常违规的以及被纳入失信惩戒名单的企业,“点对点”开展执法检查,确实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不予复产,已经带病复产的要勒令停业整改。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要加大曝光力度,对各级督查检查、暗访暗查发现的复工复产重大安全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要进行公开曝光,达到举一反三、引以为戒的目的。
  (二)各行业领域内容
  1.房屋市政工程安全
  主要检查:
  (1)建筑安全方面:总包与分包单位及时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职责并签字盖章情况;项目部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与规定及中标符合情况;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相关文件、通知的台账记录,以及传达、落实情况;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考核制度及实施情况;编制及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临时用电方案情况;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专项施工方案经专家论证通过,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变更符合相关程序情况;开展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使用验收及办理使用登记手续情况;按规定进行设备维护保养,并留有记录情况;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及建立安全培训档案和安全技术交底记录情况;建立施工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落实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组织演练情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及消防器材配备情况;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情况;施工现场实物印证检查情况等。要深入排查治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深基坑、大面积开挖工程影响区域、老旧管网集中区域的安全隐患,严防发生道路坍塌事故;要加强供排水工程、管线工程及燃气工程监管,严防发生有限空间中毒窒息和坍塌事故;要强化建筑施工安全治理,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和以包代管、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全面开展改扩建工程等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2)市政质量方面: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的编制及审批情况;原材料管理及检验情况;测量控制情况;管片拼装质量;条件验收情况;缺陷处理情况等。
  2.房屋结构安全
  主要检查新冠肺炎隔离观察点房屋结构安全,对主体结构不符合建筑安全要求的、存在重大质量安全缺陷的、年久失修损坏严重的、未经验收投入使用的,要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停止使用,组织人员撤离,更换隔离场所。要根据市应急局提供的备用隔离点名单,组织专家立即进行房屋结构安全认定。
  3.燃气行业安全
  主要检查督促燃气企业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保运行安全;集中检查持续推进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及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燃气储存、输配设施巡查和从业人员培训等情况;检查报警器、安全阀、压力表、避雷设施等安全附件检验情况;检查企业重要节日和重点时期24小时值班制度、应急抢险预案和抢修服务、预案演练等情况;督促检查燃气企业入户安全检查和开展安全宣传情况(尤其是人员密集场所)等。
  4.供水排水行业安全
  主要检查管线的运行,对可能出现的跑冒滴漏问题进行监控,对突发的跑冒滴漏事故启动应急预案进行紧急处理;对泵站运行进行安全管理,及冬季运营,用电、各种配套设施的检修、维护工作等。
  5.供热行业安全
  主要检查供热质量;供热设施安全维护、养护检查,保证安全运行;供热投诉电话、维修反馈意见方面的检查等。
  6.物业安全
  主要检查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机构设置、制度建设、人员分工情况;24小时报修电话是否畅通;安全宣传标语是否悬挂;备用电源保养情况等;要全面开展老旧房屋等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四、检查方式
  (一)企事业单位自查自改。组织各企事业单位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部位安全风险隐患和每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彻底自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建立台账清单,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措施。
  (二)监管部门监督检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监管部门组织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突出暗查暗访方式。安全生产大检查要重点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深查问题、深挖隐患,提高大检查的实际效果。要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照表检查,逐项梳理存在的问题,列出清单,督促整改。   五、检查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区、县(市)住建局、各有关单位要立即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明确检查重点、方式方法和责任分工,成立执法检查组,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二)突出重点。各区、县(市)住建局、各有关单位要结合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季节气候特点以及近期各类事故情况,有针对性的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隐患要在媒体公开曝光,问题严重的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三)责任追究。各区、县(市)住建局、各有关单位保持清醒认识,要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压紧压实压牢“一岗双责”领导责任、“三个必须”部门责任和“五个到位”企业主体责任,重点落实好“***”,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各项安全防范重点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对大检查工作不力,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单位及责任人,进行约谈、通报批评或责令做出书面检查。对重大隐患应发现未发现、应查处未查处、应整改未整改导致事故发生的,严肃追责问责。
  (四)加强调度。各区、县(市)住建局、各有关单位要将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方案和安排部署情况于3月21日前报市住建局安委办。大检查期间,每周五17时前向市住建局安委办报送大检查活动信息,每月10日、20日、30日前报送阶段大检查活动小结。
  联系人:李朝辉,联系电话:87383310,邮箱:szjwawb@163.com。
  特此通知。
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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