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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文旅行业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文旅行业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的通知
(内文旅办字〔2021〕19号)


各盟市文化和旅游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文化和旅游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文旅行业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2月2日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行业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制定的《内蒙古自治区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和自治区关于加强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要求及文化和旅游旅部《剧院等演出场所恢复开发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第四版)》等5个指南工作要求,为扎实做好自治区2021年冬春季文旅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自治区文旅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冬春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相关要求,有效防范境外疫情输入,防止区内疫情发生,做好冬春季其他传染病防控,切实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进一步加强全区文化和旅游行业应对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变化的各项准备,强化常态化防控举措,依法、科学、规范、有序、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传播,减轻疫情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产生活造成的危害,维护自治区经济社会安全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常态防控。要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慎终如始、再接再厉,抓紧抓实抓细公共文化场馆、演出场所、文化经营场所、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和购物场所等涉文旅领域的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强鼠疫、流感及其他冬春季重大传染病防控力度,特别是要提前做好疫情防范应对工作。
  (二)坚持科学防控。各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风险等级和应急响应级别作出调整的,按照属地党委、政府要求,科学动态调整公共文化场馆、演出场所、文化经营场所和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和购物等涉文旅场所的防控策略和措施。
  (三)坚持精准防控。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重点加强对公共文化场馆、演出场所、旅游景点、密闭式休闲娱乐场所精准防控。   三、工作任务
  (一)健全工作机制,压实部门主管责任
  各地区要在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属地党委、政府要求,压实各地文化和旅游行业主管部门主管责任,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按照国家“指挥清晰、系统有序、条块畅达、执行有力”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应急指挥机制,认真查找薄弱环节,抓紧完善同当前新的防控形势相适应的工作机制和措施,确保一旦本行业发生疫情能够迅速启动、高效处置。
  (二)强化春节防控,压实行业主体责任
  1.减少人员聚集。春节期间各地一律取消庙会等大型聚集性文旅活动,不再审批、组织大型节庆、庆祝、宣传、展览、展示等活动。旅游景区要分类完善应急预案,做好清洁消毒和公共卫生,按照“限量、预约、错峰”要求,严格落实分时预约制度,引导游客错时错峰旅游。按照“能约尽约”原则,推进旅游景区预约常态化,旅游景区接待游客数量不得超过景区最大承载量的75%,景区内演出场所要按照《剧院等演出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第四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照“谁组织、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压实文旅企业主体责任,督促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控制团队规模,做好行程管理,将防控措施贯穿游客招徕、组织、接待各环节。各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美术馆等室内场馆以及影剧院、游艺厅等密闭式休闲娱乐场所,按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等文件要求,采取限量开放、预约开放、错峰开放、有序开放,加强全流程监管,及时疏导,避免聚集,严格落实体温监测、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
  2.加强场所防控。各地要主动加强与当地卫生健康部门之间的沟通联动,提升场所的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各旅游企业、公共文化场馆、演出场所、文化经营场所要完善防控应急处置预案、防控制度和责任人,储备防护物资设备(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严格落实卫生防疫要求,确保有效通风换气,开展定时消杀,公共用品用具和公共设施定期消毒,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客房日用品、游艺娱乐场所的附属设施要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落实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科学餐饮,提倡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错峰用餐。
  3.加强个人防护。春节和元宵节期间,各公共文化场馆、文化和旅游经营主体做好本行业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落实人员健康监测、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等防护举措,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做好游客、观众、消费者预约登记检测等措施,落实预约消费、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实名登记、人流控制等制度;体温异常的,建议及时就医。人员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在收银台、等待区等设置“一米线”,推荐非接触式扫码支付,提醒消费者保持安全距离。指导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残疾人、严重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做好个人防护,开展心理疏导和关爱帮扶等工作。
  (三)科学精准防控,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1.细化举措完善流程。各公共文化场馆、文化和旅游经营主体要严格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完善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流程,就近与医疗卫生机构建立联系,做好疫情防控、防护物资储备、留观室设置、宣传教育等工作。提升疫情防控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疫情发生后,对发生疫情的区域实行精准封控管理,依法依规按程序报批后及时采取交通管制、限制人员聚集、停工停业等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2.努力实现多病共防。各地要继续加强鼠疫和流感、不明原因肺炎等冬春季高发传染病的监测、分析、预警,做好防控政策措施宣传解读,提高消费者自我防护意识,增强信心。及时有效处置疫情,降低与新冠肺炎叠加流行的风险。
  3.加强农村牧区防控。各文化和旅游经营主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农村牧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服从当地统一安排,协助基层三级指挥体系,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制,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增强游客个人防护意识,做好应对疫情储备,扎实做好各项防控工作。
  4.做好境外输入疫情防控。管好旅行社,管住跨境游,暂不恢复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出入境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避免疫情通过文化和旅游活动传播扩散。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发布旅游安全提示,主动提醒、劝导本地区居民取消出国(境)旅游。   四、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压紧压实政府、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充分认识做好春节、元宵节期间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严防死守,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输入和反弹”的要求,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畏难情绪,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全力做好文旅行业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盟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充分考虑文旅行业可能出现的情况,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结合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及交叉检查整改,制定本地区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于2021年2月5日前报送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要强化春节期间重点时段防控,严格落实各项防控要求,确保人员队伍、防控物资、应急隔离场所、设施等落实到位,做到有备无患。
  (三))狠抓工作落实。各盟市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对文旅行业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排查、再培训、再演练,进一步梳理疫情防控中的问题、短板、漏洞,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演练、整改。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将对各地冬春季疫情防控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彻底不到位的,将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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