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杭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杭州市企业严格疫情防控有序推进复工的通告
- 制定机关: 杭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 公布日期:2020.02.06
- 施行日期:2020.02.06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卫生防疫检疫 疫情防控
杭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杭州市企业严格疫情防控有序推进复工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杭州实际,现就全市企业严格疫情防控有序推进复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企业于2020年2月10日起实行分类分区分时段有序复工,具体由各区、县(市)和乡镇、街道实行一地一策、一企一策。各地政府和企业仍要按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要求,切实履行属地和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落细防控举措。
二、实行“白名单”企业制。全市涉及疫情防控必需、保障城市运行和企业生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重点项目建设施工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作为“白名单”企业,确保优先复工。
三、实行企业复工申报备案制。各企业根据市政府的“企业复工导则”,制定复工方案,提前三天通过“企业严格防控有序复工申报备案” 数字平台向政府申报。复工方案根据企业不同类型、规模分别由市、区县(市)、乡镇(街道)政府备案通过后,方可按复工方案有序复工。
四、建立全市统一的“企业员工健康码”数字平台,对返岗返工的企业员工实现健康在线监测和服务,一人一码,精准服务,确保员工身体健康安全。
五、鼓励支持企业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展网上办公、远程办公和居家办公,实行弹性工作制。
杭州市“企业复工导则”、“企业严格防控有序复工申报备案”和“企业员工健康码” 数字平台,将于明日正式发布开通。
杭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6日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