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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近期开庭等事项安排的公告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近期开庭等事项安排的公告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本院近期开庭等事项安排公告如下:

  一、除公告开庭的案件外,本院原定于1月31日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七至初九)的开庭、庭询、听证等诉讼活动全部改期,具体变更时间另行通知。   二、除公告开庭的案件外,本院原定于2月3日至2月8日(农历正月初十至十五)的开庭、庭询、听证等诉讼活动,亦改期,具体变更时间另行通知,但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均要求不改期的除外。   三、上述期间公告开庭的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因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所需,申请改期并提供相关证明的,本院经审查后可予以准许。   四、我院将与相关案件的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逐一联系落实上述事项安排。   五、拟近期到我院办理立案、来访、递交材料等事项的,建议相关人员尽量改用网络、邮递等方式办理。   六、拟近期到我院旁听案件庭审的,建议相关人员通过网络庭审直播系统旁听。
  特此公告。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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