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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吕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公共场所管理的通告

吕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公共场所管理的通告
(吕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第2号)


  为避免人员聚集引发交叉感染,全力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停止或延期举办各类大型公众聚集性活动,包括各种文艺演出、体育赛事、民俗活动等。
  2.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等文博场馆暂行关闭,公园、动物园等各级各类景区暂停开放,剧院、电影院、网吧、KTV等娱乐场所暂停营业。
  3.禁止举办各类群体性宴会、聚餐、聚会。各类商场、超市等人流密集场所的开放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场所消毒杀菌等疫情防控工作。
  4.全市所有学校一律停止假期教育服务、研学、家访、集训等活动,不得提前开学、补课,全市民办培训机构停止假期内所有培训活动。
  5.全市各单位要按照属地原则和职责分工,做好自我防护的同时,加强对各类活动的科学管控和合理引导,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6.如有违反上述规定,将立即责令停止,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7.广大人民群众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尽量避免前往封闭或人流密集的公众场合。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禁时间另行通知。
吕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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