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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做好恢复开展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现场考级活动相关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做好恢复开展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现场考级活动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整体要求,按照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印发的《恢复开展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现场考级活动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相关领域专项指引的工作要求,结合北京市考级机构特点和实际,稳步推进在京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现场考级活动有序恢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凡在京恢复开展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现场考级活动的考级机构(以下简称“考级机构”)要认真执行北京市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四方责任”,确保各项防控工作扎实有效。
  (一)严格落实考级机构责任
  考级机构要担负起开展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现场考级活动主体责任,科学防控、依法管理,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从严把握疫情防控标准,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切实抓好恢复开展现场考级活动疫情防控工作。要建立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成立恢复开展现场考级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配备必要的防护物品、设施,落实疾控机构和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防控措施,加强对本单位考务人员的健康监测,做好考生及家长的健康宣教和防护知识提示,主动与属地疾控部门沟通协作,落实卫生防疫、考场评估验收等事宜。基于常态化防控建设,建立日常监督和通报机制,根据北京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动态精准调整考场现场防控措施,筑牢考级现场防控防线。
  (二)严格落实考级机构上级主管单位责任
  考级机构上级主管单位对所属考级机构恢复开展现场考级活动承担主管单位责任,指导考级机构研究制定恢复开展现场考级活动方案,严格按照防控要求,落实联防联控责任,建立与疾控、医疗部门等的协作机制,确保考级机构疫情防控各方面的指导、巡查、培训等全覆盖,对所属考级机构恢复开展现场考级活动前进行评估验收。
  (三)严格落实考生和家长责任
  考级机构要指导考生和家长做好考级现场的健康监测等工作,考生家长需如实报告考生个人身体状况和出行信息,对于瞒报、漏报、谎报等情况,家长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考级机构要适时指导家长,督促考生在考级前保持良好的身体和精神状态,合理安排好备考和防护工作。
  (四)严格落实属地责任
  考级机构要积极与本机构在京所设考点所在地区政府、街道、社区、疾控等相关部门沟通报告,经区卫健、公安等疫情防控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恢复现场考级活动备案。   二、做好考生和家长防护管理
  (一)做好入场检测工作。考点应当配备测量体温设施设备,并安排专人值守。考生检录时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或核酸检测等有效健康证明,按照考场安排表持准考证进行检录登记。考生不戴口罩或体温异常的,禁止入内。
  (二)实施预约限流措施。考级机构应当通过不见面方式开展现场考级活动考试报名、考场安排、证书发放等工作。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及相关参数标准,确定日均人数上限,并实现学生和家长错峰入场。鼓励考生在保障安全前提下通过步行、自行车、私家车前往,原则上一名考生由一名家长陪同。
  (三)建立巡查制度。考点应当安排专人做好考试现场管理,监督进入考试区的考生、考官及工作人员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及时对考生进行疏导、分流,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四)提供医务保障。考级机构应当有专人负责医务保障工作,应急处理考生、考官和工作人员临时出现身体不适等情况。对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要及时向就近医疗机构反馈和沟通。   三、做好场所防控管理
  (一)严格选择考场。考场选择应符合《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考点、考场设置及环境要求》(GB/T 36725-2018)要求,并避免在人员密集和流动性大的车站、医院、商业区等地点附近安排考场。
  (二)降低人员密度。各专业考生考场内人均面积最低标准按照《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考点、考场设置及环境要求》(GB/T 36725-2018)规定上浮2㎡执行,且集体性考试中音乐基础知识和美术专业每个考场人数上限50人、舞蹈专业每个考场人数上限10人。考生在候考区内人均面积不低于2㎡,并保持安全距离。严格控制家长等候休息区人数,考生进入考场后,鼓励家长在户外活动,根据时间安排在规定出口处等候。
  (三)加强消毒通风。考级机构应当在考试前一天以及考试期间对考点公共部分如地面、电梯、门把手、楼梯扶手和考场内部的桌椅、乐器、考试道具等高频接触物体,每日至少进行三次(早、中、晚)清洁消毒。建立《考点清洁消毒记录表》,记录消毒时间、责任人等信息。集体性考试相邻场次间应有充足的间隔期做好考场的换气通风。
  (四)配备充足防护物资。考级机构在各考点应当配备体温检测设备、口罩、免洗手消毒剂或消毒湿巾等防护物资,在考场、候考区、洗手间等区域配备洗手液、医用酒精等消毒物品,便于考生、考官和工作人员随时消毒清洁。
  (五)加强宣传教育。考级机构要积极通过多种形式向考生和家长宣传、培训疫情防控知识和技能,讲解现场考级活动期间的防疫措施和安排,提高考生和家长预防控制意识和应对能力。考点应通过设置提示牌、摆放宣传品、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科普宣传。   四、做好考官和工作人员健康管理
  (一)开展每日健康监测。考级机构应当在考试前14天对直接接触考生的工作人员、考官等群体进行健康监测,重点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对有疑似症状的禁止上岗并密切跟踪病情进展。
  (二)减少人员聚集。考官及工作人员应当减少不必要外出,对因参加考级活动出行和流动时,均须严格遵守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要尽量避开密集人群,避免在公共场所长时间停留。要加强考官及工作人员用餐管理,实行错峰就餐、分散用餐。   五、做好应急处置
  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考级机构应健全应急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沟通协调,接受专业指导,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严防恢复现场考级活动引发各类安全事故。在现场考级活动中如出现疑似症状或病例,考点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专业机构的指导下做好现场管理,避免恐慌,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排查管理和隔离措施,及时做好清洁消毒等工作并暂停考试。   六、具体工作要求
  (一)考级机构需将恢复开展在京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现场考级活动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等材料报上级主管单位审定。
  (二)考级机构需在开展现场考级5个工作日前,将本机构恢复开展在京现场考级活动的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后报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备案。具体报送材料如下:
  1. 恢复开展在京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现场考级活动备案材料单(见附件2)
  2. 经上级主管单位审定的恢复开展在京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现场考级活动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
  3. 2020年度在京开展现场考级活动计划表(见附件3)
  同时,要依照《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要求,按时做好平台备案工作。
  (三)本市考级机构在京外开展现场考级活动,需遵照所设考点所在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关于《恢复开展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现场考级活动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略)
  2.恢复开展在京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现场考级活动备案材料单
  3.2020年度在京开展现场考级活动计划表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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