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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辽人社〔2020〕11号)


各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部门,各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工作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各地、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做好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今明两年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主要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早发布信息,提供优质服务,鼓励基层就业,把国家相关优惠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公开招聘工作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人事政策支持。要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程序,细化工作指南,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招聘工作。   二、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优化招聘方式和招聘程序。当前我省各地均为疫情低风险区,各地、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从本地、本部门实际出发,采取务实有效、安全有序的方式做好招聘工作,可依托信息化平台,采用电话、视频、网络等形式组织线上报名,在落实卫生防疫要求、控制规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开展现场笔试、面试等工作。   三、加大防控力度,落实落细各项防疫措施。各地、各相关部门(单位)在组织开展公开招聘时要始终把防疫工作放在首位,按照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的要求,细化防疫措施,制定防疫指南,指定专人负责,强化监督管理,做到有准备、有预案、有保障,确保公开招聘各个环节安全有序、万无一失。
  附件;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略)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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