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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唐山市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应急预案》的通知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唐山市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应急预案》的通知
(唐政办〔2006〕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理区、工业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唐山市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唐山市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应急预案

  为有效监测和及时平息因突发事件引起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保证事发区域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商务部〔2004〕98号文件精神和省政府《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应急预案》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市场异常波动的界定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市场异常波动(以下简称市场异常波动),是指因突然发生的严重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战争、恐怖袭击或其他事件引起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蛋品、奶制品、食盐、食糖等生活必需品供求状况突变,在较大范围 内引起抢购,导致一类以上的商品价格一周内上涨30%以上或出现较大面积的商品脱销,影响社会稳定的异常情况。市场异常波动可划分为三个状态级别:
  (一)三级状态。市场异常波动在我市影响范围较小,市场部分生活必需品供应、物价出现波动征兆。
  (二)二级状态。市场异常波动在我市大部分地区出现,并造成了较大影响,生活必需品需求大幅度增加,使个别商品脱销断档,一周内价格上涨5 O%以上。
  (三)一级状态。市场异常波动在我市整个地区出现,来势迅猛,对整个市场造成严重影响,相当一部分商品脱销断档,生活必需品出现供应危机,价格上涨100%或几倍以上。
  上述生活必需品价格波动不包括时令蔬菜、水果等因季节、气候变化引起的规律性的正常波动。   二、市场异常波动的监测
  (一)监测主体:市、县(市)、区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的监测和预警工作。
  (二)监测对象:生产和经营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蛋品、奶制品、食盐、食糖等生活必需品的重点生产企业、商场、超市和蔬菜批发市场。
  (三)监测内容:生活必需品的需求、供给、销售和价格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市场动态及其走势;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所面临的紧张或危机程度。   三、应急领导机构和职责
  成立市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商务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公安局、市粮食局、市畜牧水产局、市工促局、市供销社、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药监局、市质监局、市盐务局、市统计局、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行、唐山海关、市供电公司、北京铁路局唐山站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市场异常波动应急协调工作。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应急工作实施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总的职责分工原则是:全市统一领导,各级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统一行动。
  (一)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领导全市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调控工作;统筹协调全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指挥调运应急商品;监督检查市场经营行为;联系国家、省及外省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迅速组织商品货源;指导区县相关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市场稳定。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及时向市政府和领导小组提出预警,组织实施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应急预案负责应急预案的具体实施;收集、整理有关信息,为领导小组决策服务;执行动用应急商品及投放市场指令;负责分析、预测市场波动情况;统筹安排和调度全市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做好全市紧急状态下的市场供应工作。
  (三)部门职责
  商务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市场供应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衔接,做好应急生活必需品的管理及市场调度工作,启动应急商品投放网络系统,组织指挥和督导相关企业实施各项商品供应的紧急措施。
  市发改委、供电公司、交通局、北京铁路局唐山站负责做好电力和运力的调度,优先保证应急商品加工和运输的需要。
  市财政部门负责保证市场供应应急事项所需合理费用及到位,按预算级次提供资金支持和补偿。
  市统计局负责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时段各相关统计数字的上报。
  市农业、畜牧主管部门负责及时组织农产品、畜产品的生产,加强种植、养殖产品的质量监管。
  市质监部门负责生产环节的产品质量,严禁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
  市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疫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加强对食品和一次性卫生用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监督检测,并处理食品污染等危害人体健康的事件。
  市粮食部门负责储备粮、油的投放和市场供应,组织粮油企业做好定点生产加工和销售工作。
  市物价部门负责市场价格监督管理工作,必要时实施价格干预措施和价格稳控措施,确保市场价格稳定。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组织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市供销和市盐务主管部门负责食盐及其他相关物资的有效供应。
  市金融部门负责对符合条件的生产储备和销售生活必需品的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优先提供汇总、结算服务,做好资金调拨工作,保障应急商品市场的资金需求。
  市工商局负责加强市场监管,查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缺斤短两、以次充好、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罚违法经营者。
  市公安局负责在市场异常波动时,维持群众购买应急商品现场秩序,维持应急商品运输交通秩序,及时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社会稳定。
  市委宣传部负责宣传报道,按照有利于市场稳定的原则,统一新闻发布的管理,运用舆论手段引导广大居民理性对待市场波动,引导市民冷静消费。
  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唐山海关负责在市场异常波动期间进口商品的监督检验,保证进口商品质量。
  其他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和单位在自身职责范围内做好组织生产、采购、供应、销售等各项工作,以有效保证市场供应。
  (四)各县(市)区、政府及各大中型批发、零售企业建立相应组织机构,组织实施、落实应急预案,强化对市场运营的监控监测,加强物资、商品的接运、调剂。   四、市场异常波动保证措施
  (一)保证生活必需品生产加工能力。当突发事件引起市场异常波动时,针对部分敏感商品,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成员单位组织市内主要生产加工企业扩大生产,增加产量,及时向商业企业调运。
  (二)加大市外商品采购力度。本市生产能力及商业库存一时难以满足时,及时组织大型商业连锁企业和承担重要商品储备任务的企业,最大限度地利用采购渠道网络,从省内或国内紧急调运生活必需品,稳定市场供应。
  (三)实施政府采购和价格干预。当突发事件所造成的危害波及区域较多,对居民正常生活产生影响,可根据突发事件所引起的市场变化,提出商品订单,纳入政府采购计划,根据市场供求情况和国家法律、法规,由政府实施价格干预。当情况特别严重时,对食品等基本生活消费品有必要暂时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销售。
  (四)迅速启动市场异常波动报告与信息发布机制。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启动全市生活必需品异常波动应急报告制度和异常波动信息报告系统,负责向社会发布全市范围内市场异常波动的信息。
  当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各相关部门和有关企业,应当在1小时内,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发生洪水、干旱、火灾、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造成市场异常波动的;发生群体性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引发公众恐慌,造成市场异常  波动的;其他引发市场异常波动的情况。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应当在2小时内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和确认,同时向市政府和省商务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市、县(市)、区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业在突发事件发生、市场供应进入应急状态时,要在已有市场信息快速反应系统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市场信息的快速收集反应能力,密切关注市场动态,确保信息畅通,及时向上级机关报送事态发展的情况。
  在市场异常波动二、三级状态下,市、县(市)、区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企业要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安排专人值班,保证信息畅通和政令畅通;建立重点监控商品的日报制度,企业每天要报送商品购销情况和市场动态,加强商品的购、销、调、存等各个环节的监控。在一级状态下,各相关单位二十四小时昼夜值班,迅速、灵敏、及时地处置市场供求波动,并及时向上级机关报送市场动态及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建立保证应急商品调运的“绿色通道”。
  (五)加大市场整顿力度,,维护市场秩序。市整规办要组织和协调市工商、质监、物价、卫生等部门加大整顿市场秩序力度,严防非法经营者在市场异常波动期间从事违法经营活动。对趁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牟取暴利的行为要从重从快惩处。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经济利益的行为。在市场异常波动的情况下,尤其要加大对生产、加工、批发和零售各环节生活必需品质量卫生安全监督检查力度。
  (六)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引导作用。市场异常波动状态下,电台、电视台和报纸等新闻媒体要在重要的时段和版面开辟专栏,及时向社会公众报道重要商品的供求情况,稳定消费情绪和恐慌心理,宣传政府有关部门为保证市场稳定所采取的有效措施,促进各项应对工作的开展。市政府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有关部门通过新闻媒体介绍工作情况,增加工作透明度。各新闻媒体主管部门要严把稿件审核关,对可能引发负面影响的新闻报道要坚决不予播发。   五、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l、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分工负责,责任到人,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2、处置异常情况时,要坚持统一指挥,有效处置,确保安全。
  3、各商品储备、供应单位要顾全大局,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行动迅速,方法得当,确保供应计划落到实处。
  4、对出色完成应急任务的、对应急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并取得显著效果、及时提供应急商品或节约经费开支而取得显著成绩、有其他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由领导小组提请市政府予以表彰奖励。
  5、对不按照本预案和不按照领导小组要求实施商品供应应急措施的,违背领导小组命令拒不承担应急任务,贪污、挪用、盗窃应急工作经费或物资的,有特定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应急期内玩忽职守的,对商品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等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及主要负责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有关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违反国家行政法律法规规定的,由有关行政部门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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