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预防甲型H1N1流感等传染病工作的紧急通知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预防甲型H1N1流感等传染病工作的紧急通知
(乌教发〔2009〕169号)


各区(县)教育局,局属各学校、民办学校:
  秋冬是甲型H1N1流感、流感、水痘、麻疹、风疹、腮腺炎、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高发季节,学生和幼儿又是呼吸道传染病的易感人群。为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根据《乌鲁木齐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与应急预案的通知》精神,指导和规范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普及防治知识,完善应急处置机制,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新学期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学校预防甲型H1N1流感疫情工作的领导
  (一)切实加强对学校预防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对和应急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乌教发[2009]96号)精神。健全机构,落实制度,责任到人,分工明确,确保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
  (二)加强学生晨检工作,严格执行《晨检指南》要求。各中小学校的班主任、班卫生员要每天统计学生的缺课、缺勤情况,并了解掌握学生因病缺课、缺勤原因,校医或专职保健老师做好缺课、缺勤学生的登记上报工作。
  (三)凡有师生假期外出归来时,一定要在家隔离一周才能上学。对于因病缺课、缺勤等异常增多或学校有呼吸道及肠道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的发烧等疾病时,应动员学生及时就医,不准带病上课,防止疫情扩散。
  (三)各中小学、幼儿园如发生传染病疫情,应积极主动地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应急接种等相关工作,以尽快扑灭疫情。要严格把好发病学生的复学关,凡患传染病的学生必须持医院病愈证明方可复课。
  (四)认真做好传染病的送诊工作,发现甲型H1N1流感相似症状的学生,及时带领或通知家长带领学生到医院就诊,对病人或疑似病人要隔离治疗,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二、认真做好预防接种及接种证的查验工作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做好学生入学、入托时的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对未完成免疫程序接种的学生,要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补种,防止免疫空白学生入学后成为传染病发生的危险因素。凡发生麻疹、风疹、腮腺炎、水痘等传染病疫情后,要按照卫生部门提出的要求认真落实应急接种工作。   三、广泛开展预防传染病知识宣传教育
  (一)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切实把预防传染病知识宣传教育纳入教学计划。要把甲型H1N1流感等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作为开学第一的课主要内容。要充分利用学校黑板报、画廊、健康教育课、告家长通知书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甲型H1N1流感、流感、麻疹、风疹、腮腺炎、水痘、手足口病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使广大家长、学生掌握相关防病知识,提高自我保健意识,自觉采取行之有效的防病措施,抵御疾病的侵袭。
  (二)通过教育让广大师生了解甲型H1N1流感可防、可控、可治,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避免学校师生产生不必要的恐慌情绪,普及科学防范知识。向学生及家长做好甲型H1N1流感基本常识和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
  (三)切实落实措施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增加学生室外活动的时间,鼓励学生多到户外进行身体锻炼,注意均衡饮食,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
  (四)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四、认真抓好学校中小学生的传染病防控工作
  (一)在学校建立中小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制度,指定专人对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对因病缺勤者由校医或委托医疗部门对其进行观察分析和病症排查,必要时采取进一步措施。
  (二)学校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必要时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三)加强对学校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的通风换气的管理和消毒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甲型H1N1流感等传染病疫情报告,严格执行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报告程序,出现疑似甲型H1N1流感疫情时,学校领导小组必须立即启动本校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市教育局、辖区疾病控制中心、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报告。
  近期市教育局将会同卫生疾控部门组织专门人员到学校检查指导学校各项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联系人及电话:
  乌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
  乔万成、  8831095  手机13899946852
  阿斯娅   8831095  手机13899806292
  市教育局办公室  8810208
  附件:学校和托幼机构晨检指南
  二〇〇九年九月四日

  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晨检指南

  各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要进一步完善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坚持每天进行晨检。各校要有一位校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并指定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了解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的校医、卫生保健老师负责本单位晨检的技术检查指导、疫情报告工作,对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负责指导学生的健康晨检工作,及时全面掌握学生健康状况。
  1.晨检时间
  学校和托幼机构的班主任老师要在每天第一节课课前完成学生的晨检,同时填写相关登记报告表,当日上午10点前报告校医或保健老师。
  2.晨检内容
  由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位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咳嗽、喉咙痛、身体疼痛、头痛、发冷和疲劳等、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同时要立即通知学生家长带领其到医院诊治。晨检重点检查学生是否有发热、咳嗽、喉咙痛、身体疼痛、头痛、发冷和疲劳等皮疹或疱疹,在短时间内出现多例传染病可疑病例时,要立即报告当地疾控中心。对其他病症的学生情况也要及时报告。
  3.落实缺课原因追查与登记制度
  各中小学、要加强每天的晨检制度,一旦学生中出现发热等症状,及时询问有无和病人接触、是否到过疫区,并迅速送往医院就诊。学校应及时掌握假期结束前、学生返校后的健康状况,学生返校当天应该进行初步的检查。对缺课学生应及时落实缺课原因追查(电话或家访)与登记制度。各校还要加强学校环境卫生工作及个人卫生措施,并加强与疾控机构的工作配合。
  4、学校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板报、广播等形式,开展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防病宣传教育活动,重点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同时通过适当形式对家长进行宣传,提醒家长一旦发现孩子有流感样症状,应尽早带孩子到医院就诊治。
  5、在传染病流行期间学校要坚持每天上报制度,并于17-18 点上报到市教育局保卫处、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
  附:   一、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
  1.传染病病流行季节,教室和宿舍等场所要保持良好通风;
  2.每日对学习用具、玩具、个人卫生用具、餐具等物品进行清洗消毒;
  3.每日对门把手、楼梯扶手、桌面等物体表面进行擦拭消毒
  4.教育指导中小学生养成正确洗手的习惯;
  5.进行清扫或消毒工作(尤其清扫厕所)时,工作人员应穿戴手套。清洗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洗手;
  6.每日进行晨检,发现可疑学生时,要对学生采取及时送诊、居家休息的措施;
  7.因病缺课学生及患儿增多时,要及时向当地卫生和教育部门报告。   二、甲型H1N1流感的防护措施
  1、避免接触流感样症状(发热,咳嗽,流涕等)或肺炎等呼吸道病人。
  2、注意个人卫生,经常使用肥皂和清水洗手,尤其在咳嗽或打喷嚏后。
  3、避免接触生猪或前往有猪的场所。
  4、避免前往人群拥挤场所。
  5、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然后将纸巾丢进垃圾桶。
  6、如果生病了,请留在家中,并减少与他人接触,避免感染他人。
  7、尽量避免触摸自己的眼睛、鼻子或嘴巴,因为病菌可以通过这些途径进行传播。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