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5年度各类突发事件评估分析的通知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5年度各类突发事件评估分析的通知
(攀办发〔2006〕21号)


市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总结应急管理工作经验,发现问题,探索规律,进一步提高预防处置公共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5年度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评估分析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06〕32号)和《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攀枝花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攀府发〔2005〕132号)要求,决定对我市2005年度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进行评估分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分析的主要内容
  (一)突发公共事件的基本情况。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4大类,分别汇总总体情况及其所包含分类别的具体情况。主要包括2005年度我市全部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特别重大、重大两个层次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起数、伤亡人数、经济损失及影响、与2004年度相比较的变化情况等,并对有关特点、原因、规律等进行总结分析。
  (二)应急工作评估。要突出重点,围绕抗洪抢险、防震减灾、森林防火、煤矿等安全生产事故、处置环境污染事件、应对食品安全事件、防控传染病、人感染猪链球菌病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处置群体性事件以及交通和火灾事故等工作,从落实预案、预防预警、指挥决策、抢险救援、应急保障、恢复重建、责任事故调查处理、遗留问题处理以及宣传报道、部门协作等应急管理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全面分析、评估。同时要认真总结常态管理下坚持“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防范事故(事件)发生的经验和做法以及应急处置中贯彻“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最大程度减少灾难损失的做法和成效。在应急工作评估的基础上,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进一步增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的意见和建议,以改进和推动应急管理工作。
  (三)典型案例分析。根据点面结合的原则,对我市2005年度处置特别重大、重大两个层次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深入评估分析,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完善预案,改进工作。   二、评估分析的组织工作
  市级有关单位评估分析的组织工作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4大类组成4个工作小组,由牵头部门负责,会同其它成员单位完成。具体分组如下:
  (一)自然灾害组
  牵头部门:市农牧局。成员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农机局、市林业局、市防震减灾局、市气象局。
  (二)事故灾害组
  牵头部门:市安监局。成员单位:市公安局、市规划和建设局、攀枝花火车站、市交通局、市国资委、市质监局、市环保局、攀枝花机场公司、市旅游局、攀枝花电业局。
  (三)公共卫生事件组
  牵头部门:市卫生局。成员单位:市农牧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粮食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
  (四)社会安全事件组
  牵头部门:市公安局。成员单位:市外办、市教育局、市民宗委、市人事局、市规划和建设局、人民银行、市国资委、银监分局、市信访办。   三、评估分析的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抽调精干力量认真组织实施,牵头部门要进行有效的组织协调,成员部门要主动配合,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二)各有关单位要做好基础数据统计和材料汇总工作,要对所提供的数据负责,确保数据真实可靠。要按照定性与定量、文字与图表、概括描述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评估分析,做到语言精炼、层次清晰、内容充实并配以生动实例。
  (三)各组于2006年4月23日前将评估报告及电子文档报市应急办。市应急办设在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一处,联系人:周永辉,联系电话:3333526。
  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