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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支持晋江市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加快经济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支持晋江市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加快经济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泉政办〔2022〕23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泉州市支持晋江市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加快经济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责任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主动对接晋江市对口部门,及时做好政策解读,畅通直达渠道,推动支持政策落地落实。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9日

泉州市支持晋江市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加快经济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支持晋江市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加快经济恢复发展,制定如下措施:
  一、加大财税支持力度
  (一)加大疫情防控经费支持。从泉州市级预备费中安排3000万元,由晋江市统筹用于疫情防控。(办理方式:免申即享;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卫健委)   (二)给予临时库款调度支持。对因受减税降费和疫情影响,发生“三保”支出监测预警、产生国库支付困难的,给予临时库款调度支持。(办理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三)加大增值税免抵调库支持。积极向省上争取更多的增值税免抵调库额度,在全市免抵调库指标分配上,根据晋江市实际免抵调库资源情况,在指标分配上给予倾斜支持。(办理方式:
  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四)争取更多的新增债券支持。在省第二批新增债券额度分配上给予倾斜支持,用于保障产业园区、医疗健康等重点项目建设。(办理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五)加大生态环保资金支持力度。市级环保专项资金倾斜支持晋江市疫情废物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市级初步安排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补助资金1000万元给予倾斜支持。重点流域综合整治专项奖励资金,对晋江市疫情期间涉疫污水消杀和环境监管工作经费给予补助,对南高干渠水源地保护项目、鲟埔断面水质提升项目给予资金倾斜支持,优先申报省级、国家级项目。(办理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财政局)
  二、减轻企业负担   (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设立总规模20亿元的晋江市服务业纾困专项贷款,对满足条件的餐饮业、零售业、公路、水路运输、航空运输、旅游业(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旅游景区管理)受疫情影响行业小微企业,根据新增授信的实际用信金额,给予0.5个百分点贴息,贴息期限为6个月。银行业机构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利率不超过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50个基点的优惠利率。贴息资金采用“先贴后补”方式,银行业机构贴息期满后集中向晋江市申请贴息补助,晋江市先行审核兑付贴息资金后,再向市级申请返还。(办理方式:免申即享;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财政局,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泉州银保监分局)   (七)支持晋江开展“信易贷”助力小微企业纾困解难。从市产业转型升级引导资金切块安排200万元,专项支持晋江市依托泉州市信易贷平台,选择金融机构针对晋江市此次受疫情影响较严重乡镇的企业、服务业和纺织鞋服行业中小企业设计专项金融产品,对通过平台发放且符合条件的实际用信金额给予0.5个百分点贴息,贴息期限为6个月,贴息资金采用“先贴后补”方式,贴息期满后由晋江市审核兑付。(办理方式:免申即享;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八)加大融资担保倾斜支持。引导支持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加大对晋江市所在地中小微企业的融资增信服务力度,简化优化审批手续,减少或取消反担保要求,并免收担保费,由市级财政给予补贴。银行机构适当提高厚信融资担保公司担保放大倍数,积极开展批量担保业务合作。支持做大“商票质押融资、土地保证金担保融资、抵押物二押担保融资、龙头企业(股东)反担保融资、联合担保(再担保)”等贷款规模。(办理方式:申报享受;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财政局,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泉州银保监分局)   (九)缓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对受疫情影响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企业可申请延期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延期缴纳时间不超过3个月。(办理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十)降低用电成本。支持晋江市受疫情影响的工商业企业申请“电e贷”“电e票”“电费信用证”,用于缴交2022年第二、三季度电费。(办理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国网泉州供电公司)   (十一)稳定用气供应。积极向省政府争取中海油增加泉州2022年5~12月份天然气计划内指标资源量、争取中石油在原定基础上增加泉州合同量,新增的中海油、中石油天然气量尽可能对晋江市工业用气需求倾斜支持。(办理方式:免申即享;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城管局,泉州燃气公司)
  三、帮助企业加快恢复发展   (十二)支持企业达产增效。对晋江市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在享受《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帮助工业企业纾困稳产若干措施的通知》(泉工信〔2022〕44号)“支持企业达产增产”政策基础上,对晋江市陈埭镇、池店镇的企业奖励标准提高20%,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25万元。(办理方式:免申即享;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十三)支持举办行业性展会和民企对接活动。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对经市工信局备案同意,由晋江市人民政府或行业协会举办(含承办)的行业性展会、民企对接活动,在原补助政策的基础上,每场线下、线上展会再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补助;每场民企对接活动给予最高30万元补助。(办理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十四)推动企业绿色技改。支持晋江市工业企业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加快产业绿色转型,支持锅炉节能改造、电机系统能效提升、余热余压利用、绿色照明、能量系统优化、综合能效提升等节能工程,对2020年1月1日以来晋江市实施年节能量200吨标准煤(含)以上的节能项目,按项目年节能量给予500元/吨标准煤的一次性补助。(办理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十五)支持开拓国际市场。鼓励晋江市搭建展销平台,举办外贸云展会和供采对接会。单场云展会参展企业达到50家以上的,每场活动由市级财政给予奖励15万元;单场供采对接会邀请采购商超过20家的,每场活动由市级财政给予奖励10万元。以上奖励累计不超过50万元。支持以晋南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为载体,争取中央外经贸提质增效示范项目奖补资金。(办理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   (十六)支持文旅产业加快恢复经营。对晋江市旅行社2022年5月至7月组织国内游客在泉旅游,游览“世界文化遗产点+1个(含)以上收费A级景区”达到3000人次以上(含3000人次)的,奖励10元/人次;在泉住宿1晚的,在原有奖励标准的基础上,增奖10元/人次;在泉住宿2晚及以上的,在原有奖励标准的基础上,增奖20元/人次,单个旅行社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支持晋江五店市传统文化旅游区申报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聚集区。支持开展镇(村)旅游服务中心、街头文化、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等公共文化和旅游项目建设。支持梧林传统村落创建国家4A旅游景区。支持晋江围绕世界遗产活化利用开展旅游宣传营销专场活动,在5月至7月期间,每月各举办一专场活动,每场活动按实际支出额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累计补助不超过30万元。(办理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市文旅局)   (十七)支持开展科技创新创业服务。支持晋江市围绕智能制造、纺织鞋服等主导产业,组织承办全国机器人科技竞赛、中国纺织科技成果对接峰会等创新创业及科技成果对接活动,初步安排110万元科技创新资金,根据活动规模及影响力给予支持。优先支持辖区内科技创业载体申报2022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其中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场地面积、在孵和毕业企业数等3项指标在当年度标准上降低20%。(办理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十八)提升知识产权服务。对辖区内服务对象开通知识产权申请绿色通道,对重点企业开展“一对一”专利预审服务,推荐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优先审查。推动中国晋江(鞋服和食品)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通过验收并开展专利预审服务,向辖区内复工复产企业提供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的一站式综合服务。(办理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四、加大民生补短板力度   (十九)支持提升城乡建设品质。支持晋江市创建“城乡建设品质提升”省市典型样板工程,列入省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工作综合绩效优异的县市区名单。在年度棚改、保租房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补助安排上予以适当倾斜。将晋江市纳入保租房发展城市,重点在民营企业发达的重点乡镇发展保租房。在申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时,对晋江市项目指标数予以倾斜。(办理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二十)加大民政事业支持力度。支持晋江市2022年申报3个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每个补助150万元,共450万元;申报8个省级长者食堂、3个市级长者食堂,每个补助15万元,共165万元。倾斜支持晋江市申报2022年泉州市“共建共享”社区治理项目2个。分配给晋江市2022年度第二批市级“救急难”再救助补助资金20万元。(办理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二十一)支持体育事业发展。支持晋江市创建国家级“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支持晋江市以“晋江经验”提出20周年为背景,举办体育产业发展相关的会议或平台载体,推动体育产业延伸升级。支持晋江市举办(承办)全国、省、市以上体育赛事,承办福建省第十七届运动会群众组围棋比赛和泉州队组队任务、泉州体育系统全民健身运动会,提高体育场馆利用率,扩大体育品牌影响力,促进体育消费。支持晋江市引进省高水平运动队,创建国家重点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和建设击剑、跳水等省级体育单项训练基地,形成省、市联办模式,促进竞技后备人才培养。支持晋江发展电竞产业。(办理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五、支持推动纳入上级规划布局   (二十二)支持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支持晋江市申请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上海六院福建医院中央预算内投资1.5亿元。对晋江市教育、养老、托育等民生补短板项目申请2023年度中央、省级预算内资金给予倾斜支持。(办理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发改委、民政局、教育局)   (二十三)支持创建国家或省级试点示范。支持晋江市申创高端绿色鞋服产业创新中心,进一步提升行业创新能力,破解共性关键技术瓶颈,推动纺织鞋服行业高质量发展。积极推动集成电路产业纳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布局。支持晋江市三创园区科技孵化基地争创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支持晋金私募汇申报省级基金集聚区,吸引省属基金落地投资。推动省快递跨境电商结算平台落地晋江。支持晋江市创建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成功获批后,由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办理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商务局、金融监管局、科技局,泉州半导体高新区管委会)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执行年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文件相关措施与同类政策标准不一致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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