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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乡镇人社中心:
  为落实省人社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现就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积极做好人社政策支持工作。充分发挥人社部门职能作用,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全力落实人社部门支持措施。一是及时落实待遇保障。对在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认定为工伤并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实行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工伤保险绿色通道,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处理,精减证明材料,开辟工伤待遇支付快捷通道,及时落实相关待遇,提供优质高效的疫情防控工伤保险服务。允许参保企业和个人延期办理业务,因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逾期,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并在系统内标识,逾期办理缴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补办手续应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二是大力加强用人支持。支持有需要的疫情防控相关医疗卫生机构等事业单位紧急补充医护人员等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在信息公开的前提下,简化招聘程序,将参加疫情防控工作表现与招聘考察相结合,由单位直接招聘聘用,疫情过后补办备案手续。三是做好疫情防控奖励。会同有关部门对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尤其是广大医务工作者和医务团队依据奖励权限作出奖励决定,进一步激励医疗卫生机构医护人员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二、稳妥做好人社领域重点工作。做好防控疫情工作期间的就业、社保、劳动关系等人社领域重点工作。一是全力稳定就业。积极联系我市重点工业企业,摸清开工复工时间,统计用工需求,做好岗位用工和就业预案,引导农民工就近就地就业,解决用工和就业需求。依托省、市公共招聘网和微信公众号,将招聘活动从“现场”转为“线上”,开展“网上春风行动”,为用工企业和求职者搭建交流平台,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聚集,并以此契机探索开展常态化网上招聘活动。加快落实援企稳岗政策,切实减轻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2020年将继续对不裁员、少减员、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按返还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进行返还。适当延长失业保险缴费期,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按规定经批准后,可缓缴失业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尽量减轻疫情对企业及就业的冲击。二是确保待遇发放。加强与财政、代发银行协调,确保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加强基金运行风险预判,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情况,做好资金筹措,确保待遇落实到位。三是稳定劳动关系。对因疫情防控引发的劳动关系处理、工资纠纷、工伤保险等问题,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5号)文件精神,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三、高度重视人社系统防疫工作。一是加强窗口防控。积极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申请调拨相关设备物质,做好市人社局综合服务大厅开放后的疫情防控工作。在大厅前后出入口设立体温检测点、派专人值守,对未按指挥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人员一律劝退,发现发热人员立即上报。每天安排物业人员对大厅进行消毒清扫。指导各乡镇人社服务中心、技工院校、培训机构等重点场所按照疫情防治工作要求做好防控工作。二是优化服务方式。引导办事人员尽量通过支付宝、微信电子社保卡、金融合作机构APP、湖北税务APP、鄂汇办APP、湖北政务服务网等网络平台办理,办理后及时告知结果。对年前开班没有结业的培训班次延期结业,避免人员集中,充分利用湖北公共招聘网培训平台做好学员线上报名及咨询,引导学员在互联网上进行线上学习。三是加强干部职工疫情防控。通过人社系统网络群组,广泛宣传疫情防护知识,干部职工带头从自己做起,无特殊情况不外出,戴口罩、勤洗手、勤消毒、勤通风,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同时按照全市防疫工作要求,主动承担防控任务,每日一名党组成员带队,赴渔薪开展防疫工作督导。各精准扶贫驻村工作队按全市统一部署赴横林参加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市人社局涉及的就业局小区、考试院小区、老人事局小区等三个自建自管小区的疫情防控,避免疫情传播。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下,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扎实工作,认真落实防控责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对政策支持、表彰激励、失业防控、社会保障、劳动关系等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积极研究,果断采取应对措施。全市人社系统干部职工要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要带头报告有关情况,对亲属、朋友、邻居、居住小区中出现的发热、咳嗽、呼吸困难及疑似人员或密切接触者,要及时向单位和组织报告。要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制止,带头抵制围积居奇、哄抬物价、行骗牟利等扰乱市场的行为,共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落实、不负责的,对不敢担当、躲躲闪闪、防控不力甚至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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