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锡林浩特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令第12号--关于出现发热等异常症状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命令
锡林浩特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令
(第12号)
为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命令如下:
自此令发布起,锡林浩特市居民如出现“发热、咳嗽、全身乏力”等异常症状,立即主动向所在嘎查分场、社区报告,并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未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锡林浩特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16日
2020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