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武汉市医疗保障局、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临时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检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武汉市医疗保障局、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临时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检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武医保〔2020〕28号)
各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
现将《省医疗保障局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临时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检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鄂医保发〔2020〕23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武汉市医疗保障局 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关于临时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价格的通知》(武医保〔2020〕22号)同时废止。
武汉市医疗保障局
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28日
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