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江西省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推动我省企业发行疫情防控债券有关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推动我省企业发行疫情防控债券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金融办,赣江新区财政金融局,省内各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拟上市企业,各证券中介机构: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省企业上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了《共同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倡议书》。各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拟上市企业和证券中介机构积极相应,江铃汽车、博雅生物、3L医疗、三鑫医疗等企业企业加班加点生产急需物资,国盛证券、中航证券、正邦集团、煌上煌集团、仁和药业、新力控股、中大集团、青峰药业等23家企业和证券机构捐赠现金和物资总计8279.2万元,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强力支持。
2020年1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和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对疫情期间发挥金融支持作用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就专项防控疫情债券进行了重点部署,明确提出对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疫情防控以及疫情较重地区金融机构和企业发行的金融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公司信用类债券建立注册发行“绿色通道”。国家发改委、中国证监会、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和沪深交易所也都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提高服务效率。截至2月6日,全国已有4支防疫专项信用债启动发行。为保障我省重点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和受疫情严重影响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拓宽融资渠道,更好地服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有关企业要结合当前防控形势和政策要求,认真研究疫情防控专项债券相关政策,加强与相关中介机构、交易所的对接沟通,充分利用专项债券发行的“绿色通道”,做到早申报、早备案、早发行,切实缓解企业融资问题,并请相关企业于2月15日前将有关情况报送我办;
2.各有关证券中介机构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和担当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强化专业团队,主动对接、靠前服务,加强对拟发行专项债券企业的指导,切实帮助企业做好债券发行有关工作。
3.对发行过程中,在审核注册、评级、增信及募集资金等方面存在困难的企业,可及时将有关情况报省企业上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我办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积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和引导,及时报送相关工作信息,积极帮助相关企业做好发行工作,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联系人:罗玛,联系电话:0791-88918251,传真:0791-88918249)
江西省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0年2月7日
2020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