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关爱激励驰援湖北医务人员的通知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关爱激励驰援湖北医务人员的通知
(徐政办发〔2020〕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我市广大医务人员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决策部署,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夜以继日、连续奋战,充分展现了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面貌。特别是一批医务人员,积极响应组织号召,千里驰援湖北疫情防控一线,同时间赛跑,与病魔较量,切实发挥了火线上的中流砥柱作用。为关爱激励这些优秀同志,市政府研究决定,为我市驰援湖北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办好六件实事。

  一、关爱身体健康。为所有驰援湖北医务人员办理一份人身意外保险,疫情结束后及时组织健康体检,并安排一次健康疗养休养。(市卫健委、派出单位负责落实)   二、发放相关补助。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期间的政策待遇规定,驰援湖北医务人员的临时性补助、值班伙食补助等确保及时发放到位,不计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额。(市卫健委、派出单位负责落实)   三、关心家庭生活。对驰援湖北医务人员,帮助建立与家庭沟通联络渠道,配偶也是医务人员的不同时安排到防疫救治一线工作,根据实际需要提供子女托管和老人照护服务。(市卫健委、派出单位负责落实)   四、予以年度奖励。本年度,驰援湖北医务人员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不占用所在单位优秀比例和名额。依据相关规定,核增所在单位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分配时向驰援人员予以倾斜。(市人社局、财政局、派出单位负责落实)   五、优先晋升职称。驰援湖北医务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高一级职称,优先聘用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获得市级以上党委政府及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医务人员,本单位没有空缺专业技术岗位的,可以超岗位聘用,待岗位空缺时优先纳入岗位管理。(市人社局、派出单位负责落实)   六、照顾子女就学。今明两个学年度,驰援湖北医务人员的子女入学幼儿园的,按照家庭意愿安排进属地普惠性优质幼儿园;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纳入政策照顾对象;参加中考的,参照军人子女优待规定予以加分录取;报考本市三年中职的,按照家庭意愿直接录取;就读初、高中毕业年级的,所在学校提供备考应考、志愿填报等方面专项服务。(市教育局负责落实)
  在我市投身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医务人员,获得市级以上党委政府及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可以同等享受上述关爱激励政策。驰援湖北人员中,怕苦畏难、敷衍塞责,未能较好完成疫情防控工作的人员,不享受上述关爱激励政策。人员名单由市卫健委扎口统计,具体政策由相关部门单位负责落实。
  本通知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14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