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第二师铁门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第二师铁门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为维护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落实兵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结合第二师铁门关市实际,从即日起,实施以下措施:
1.各团场(镇)和各单位最大程度动员离开师市人员暂时不返回第二师铁门关市,本地人员做到减少流动。师市辖区内企业复工、复业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8日24时;学校开学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23日24时。涉及群众生活必需的行业(如供水、供气、供电、通讯、超市、农贸市场等)、疫情防控必需的行业和电厂、化工等不间断生产企业除外。用人单位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2.对湖北等疫区来(返)师市人员,在机场、火车站、高速公路口、国省道口一律依法进行检疫查验,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不少于14天等措施。
3.凡有两周内疆内外疫情地区往来史、接触史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接触史的,必须主动到交通检疫点或居住连队、社区进行健康申报和体温检测,做好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戴好口罩,就近到发热门诊诊治。凡两周内疆外非疫情地区来(返)人师市员必须到居住连队、社区登记备案。
4.各团场(镇)和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履行好本辖区疫情防控责任。团场(镇)及连队、社区必须组织工作人员、辖区民警、志愿者主动上门,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方案(试行)》要求,逐户进行摸排登记,全面掌握辖区人员流动和疫情情况。
5.一律停止集市、集会。禁止任何餐饮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活动,已订餐的应尽快取消或延期举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头一律不得参加聚餐。旅行社经营活动一律暂停,不再组团收客,已经组团的一律取消,所有景点景区一律关闭。各类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和校外培训、托管机构一律暂停。养老机构、护理机构等一律实施临时封闭管理。影院、娱乐休闲场所、网吧、洗浴、棋牌等场所,一律全面停止营业。
6.关闭部分交通路口,对开放交通路口实施集中检疫查验,具体由公安、交通等职能部门公布。客运班车及市区公交车可根据情况减少发车频次。
7.师市各部门各单位推迟、减少会议,在2020年2月8日前不得安排大型会议,加强办公场所和食堂等后勤服务场所管理。政法、公安等维稳一线部门和纪检监察、宣传、卫健、医疗保障、市场监管、城管、文体广电旅游、教育及各医疗机构等疫情防控部门全体干部职工取消休假,于2020年1月27日18时前返回工作岗位,一手抓好维护稳定,一手抓好疫情防控。师市其他部门采取调休延长休假、网上办公、居家办公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流动、聚集。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防控物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行为。
8.自治区和兵团驻师市单位要自觉接受师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师市各行政、企事业单位要建立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等防控机制,严格排查,发现情况及时处置。与巴州各县市建立疫情信息沟通机制,坚决防止疫情扩散。
9.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应减少出行,不参加集聚性活动,做好居家环境卫生,出入公共场所时必须佩戴口罩,对不听劝阻的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
如对本通告有关内容有疑问,请拨打0996-2034672进行咨询。
特此通告!
第二师铁门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27日
2020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