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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孝感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文明规范严守法律制止妨害疫情防控行为的通知

孝感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文明规范严守法律制止妨害疫情防控行为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直“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发现、制止妨害疫情防控行为,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事关疫情防控工作大局。越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越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各项工作。为严格、规范制止妨害疫情防控的行为,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坚决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坚持职权法定,坚持依法履职,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禁过度执法、粗暴执法。要保持理性平和,避免激化矛盾、扩大事态,严禁侮辱性、刺激性语言和不当行为。   二、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广泛、深入宣传,教育广大群众尊重科学、杜绝侥幸,不能因极个别人的盲目、任性,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损害绝大多数公民的权益。坚持宽严相济,打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重点打击不听劝阻、拒不配合、“抖狠耍横”等行为,避免扩大化、简单化。   三、依法保障人权,严禁入户打砸、侮辱人格、揪人游街、网上示众等行为。要注意方式方法,妥善应对现场突发情况和围观人员拍摄行为,严禁因应对不当引发负面影响。   四、乡镇(街道)、村(社区)组织的防控工作队、纠察队主要负责对妨害疫情防控行为的发现、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决定、命令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工作队员、纠察队员在发现、劝阻、制止过程中,可采取拍照、录像、录音等方式收集违法线索,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不得擅自发布、转发,不得侵害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伤害群众感情,破坏法治秩序。   五、公安机关接到妨害疫情防控工作各类警情后,应及时出警,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快速处置,及时受案,依法查处。   六、现场执法时,各类执法人员要主动亮明身份,作出处罚决定时,要明确告知违法事实和法律依据,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并告知权利义务。现场检查、调查取证、查封扣押、限制人身自由等重点环节要录音录像。   七、工作中,因方式简单粗暴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严肃问责。
孝感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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