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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社区(村居)疫情防控实行相对封闭式管理的通告

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社区(村居)疫情防控实行相对封闭式管理的通告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力度控制疫情传播,最大程度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决定对社区(村居)疫情防控实行相对封闭式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面实行社区(村居)相对封闭式管理。按照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要求,在社区(村居)建立“封控圈”,实行设岗设卡严格检查,原则上只允许本小区业主、本村村民进出,外来人员及车辆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确需进入的,必须通过检查工作人员联系业主、村民核实相关信息,进行体温测量无发热等症状,登记相关信息后方可进入。   二、社区(村居)群众务必做到不吃请、不请吃、不聚会,不赶集、不赶场,不参加聚集活动,不到人员密集场所,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其他不办,尽量减少出门频次,减少人员接触。确需外出时务必正确佩戴口罩并做好自我防护,回家后第一时间用肥皂或消毒液洗手。   三、社区(村居)内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家人、亲属,带动邻居朋友,协助社区(村居)工作人员、志愿者劝导群众按要求少出门、少上街、不串门、不聚集。社区(村居)干部要对重点人员落实包保责任,要包排查登记、包居家隔离、包信息报告;同时督促重点地区返回毕节群众科学落实居家隔离措施,各家庭的重点人员要相对独立生活起居,严防家庭成员之间交叉感染。   四、社区(村居)各类茶室、养生馆、棋牌室、网吧、洗浴足疗、餐馆等一律暂停营业,严禁聚众赌博。   五、凡是进入相对封闭的办公室、超市、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场所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六、做好居家环境卫生,饭前便后勤洗手、厨卫场所勤消毒、起居卧室勤通风,保持个人卫生,做好个人防护。使用后的废弃口罩要装入单独的垃圾袋,投放到就近的“口罩投放专用垃圾桶”中。   七、积极配合社区(村居)及有关部门开展出入检查、体温检测、重点对象排查、居家隔离观察、集中隔离、集中医治、公共场所消毒等工作,如实提供本人及亲属近期外出、身体状况和接触外省、特别是“三类重点对象”(从湖北特别是武汉来的外地人员、从湖北特别是武汉返毕的本地人员、以及与上述人员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信息。发现身边有近期外省、特别是武汉方向来毕节的人员,主动向社区(村居)、乡(镇、街道)报告相关情况。对拒不服从疫情防控管理,寻衅滋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八、需办理各项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保障服务、表达信访诉求等事项的,应尽量采取网上办、远程办、手机办、微信办、邮政办等“非直接接触服务”等方式,减少外出行为。   九、需返回外地工作、务工、学习的人员,请密切关注当地的复工复产复学安排,尽量避免在疫情传播期出行,降低被感染风险。   十、社区(村居)群众自身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症状的,应立即戴好口罩、做好防护,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就近的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随行陪同就诊人员也需做好自我防护。   十一、2020年1月1日以来,凡途经或停留湖北核心疫区或其他重点疫区的来毕返毕人员,从到毕之日起,应主动向社区(村居)报告,并自觉居家隔离观察14天;14天后,也要尽量延长相对隔离。   十二、凡2020年1月1日以来,从湖北来毕返毕人员或与湖北人员有密切接触人员,都要自行前往医院检查。   十三、社区(村居)群众要理性面对疫情,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守望相助、坚定信心、众志成城、齐心协力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毕节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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