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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南宁市商务局关于开展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创建文明城市及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南宁市商务局关于开展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创建文明城市及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南商务字〔2021〕216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科室:
  为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及元旦、春节期间商贸系统安全,我局将于2021年12月24日-2022年2月20日开展商贸系统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创建文明城市及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切实抓好疫情防控、社会稳定、城市安全“三件事”,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进一步筑牢阻断疫情传播的防线,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守卫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成果。   二、检查时间
  2021年12月24日-2022年2月20日   三、检查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检查范围
  1.商场、超市、步行街、餐厅、酒店等各类商贸流通场所;
  2.加油站;
  3.仓储物流场所;
  4.二手车交易市场和报废汽车回收市场。
  (二)检查内容
  1.疫情防控方面。企业是否落实防控主体责任,按照国家、自治区防控指南要求及时更新防控措施,严格做好人数限制和有序引导分流等工作,防止人员瞬时聚集。各场所要严格落实测体温及扫码核对实名出入制度,督促人员执行好“一米线”、佩戴口罩等措施,强化场所卫生清洁及预防性消毒等。是否严格落实新冠病毒疫苗“应接尽接”。
  2.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方面。对照《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场所主要商业街区、大型商场、大型超市实地测评要求》开展工作。
  3.安全生产方面。
  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培训教育、应急方案及演练、工作人员现场安全意识和技能等多个方面进行认真检查,对大中型商场员工应对处置人员疏散、扶梯事故和使用灭火器技能掌握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检查用气、用电和消防设施等安全隐患,做到设施设备性能完好,应急出口和消防通道通畅。
  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整治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整治各站点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自查自改,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   四、检查安排
  (一)各县区、开发区组织开展检查
  各县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建立责任清单和整改时间表,一般隐患要做到现场立查立改,要主动联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确保检查效果。
  (二)市商务局督查联系组
  为加强对各城区、开发区的工作指导,市商务局组织成10个联系小组,具体分组如下:
  第一联系小组
  组 长:罗安平
  成 员:流通科
  联系对象:青秀区
  第二联系小组
  组 长:陈卫国
  成  员:电商科
  联系对象:江南区
  第三联系小组
  组  长:吴海浪
  成  员:打私科
  联系对象:兴宁区
  第四联系小组
  组  长:贺晖
  成  员:加贸科
  联系对象:良庆区
  第五联系小组
  组  长:周 勇
  成  员:物流科
  联系对象:邕宁区
  第六联系小组
  组  长:段靖伟
  成 员:运行科
  联系对象:西乡塘区
  第七联系小组
  组  长:陈 静
  成  员:秩序科
  联系对象:武鸣区
  第八联系小组
  组 长:廖建国
  成 员:口岸管理科
  联系对象:经开区
  第九联系小组
  组  长:孙敬华
  成  员:外贸科
  联系对象:高新区
  第十联系小组
  组 长:潘贤新
  成 员:建设科
  联系对象:东盟经开区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检查。按有关要求对各抽检企业认真检查,注意工作方式方法,既要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也要依法依规,确保检查有理有据,确有实效。
  (二)抓好整改。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问题企业整改到位。
  (三)加强监管。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经营管理制度,强化经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节日期间安全平稳运行。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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