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安徽省律师协会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律师协会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广德市、宿松县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及全省律师: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根据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安徽省律师协会工作实际,就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会员服务等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基本要求,严防疫情输入省律师协会秘书处办公区,保障全体工作人员生命和健康安全,第一时间制定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建立体温检测、消毒、疫情防控报告等制度。疫情防控期间,适当调整现场接待和服务方式,管控外来人员来访办事,安排专人轮流值班值守,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疫情防控期间,省律师协会及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各类会议、业务研讨等活动顺延,原则上不召开现场会议,有效避免人员聚集,确有需要的,可以通过微信、视频等线上方式进行。
三、疫情防控期间,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投诉受理查处中心暂停现场来访接待工作。确有需要的,请通过“安徽律师网”线上通道办理,或发送电子邮件进行咨询。办理工作期限顺延,涉及投诉、复查案件的立案、调查等相关工作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四、疫情防控期间,暂停接待送交申请材料等人员来访。申请律师执业的实习人员可通过电话联系业务部,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审核必要的材料,记录申请实习时间,核发实习证,并通过邮寄的方式交付。省直律师事务所实习面试考核工作延期组织。
五、疫情防控期间,省律师协会将做好与点睛网和北大法宝等网络培训机构沟通联系工作,保障线上培训正常进行,适时增加网络培训相关课程,鼓励广大律师居家网上学习。
六、疫情防控期间,需要开具无违纪证明等材料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可以通过电话和邮件的方式提出申请,由相关部门审核后开具证明,并通过邮寄、线上传输等方式交付,暂停现场办理。
七、疫情防控期间,省律师协会将加强同各市律师协会联络、协调和业务衔接工作,积极运用微信工作群等信息化手段做好工作指导、解疑答惑等工作。
八、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工作动态、通知请持续关注“安徽律师网”和官方微信公众号。各项工作现场接待办理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疫情防控期间应急联络方式:
办公室(负责联络协调等):
电话:0551-62643037;邮箱:lawyerah@163.com。
应急联络人:贾明桂13615855182833;雷汉18297858259
会员部(负责维权、投诉、相关证明开具等):
电话:0551-62643016;邮箱:ahlxhyb@163.com。
应急联络人:刘变花13645695277;李晨晨13615512285
业务部(负责实习、培训等):
电话:0551-62643508;邮箱:ahlxywb@163.com。
应急联络人:葛媛媛13966675676;何畅15555160505
宣传联络部(负责相关信息上报等)
电话:0551-62643916;邮箱anhuilvshi@163.com。
应急联络人:纪永德18055418302;潘璐璐18226619963
工作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省律师协会秘书处取得联系。
安徽省律师协会
2020年2月2日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