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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长春市教育局关于元宵节期间禁止聚集性活动的通知

长春市教育局关于元宵节期间禁止聚集性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文教局),直属各单位,各中、省直、民办学校(幼儿园):
  目前,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为更有效的控制疫情传播蔓延,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禁止元宵节期间聚集性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元宵节期间严禁聚集性活动。不组织、不参与任何团体或个人组织的燃放烟花爆竹及其他各类聚集性文化娱乐活动。   二、元宵节期间减少非必要外出。不组织、不参加亲友间各类聚集性活动,不串门,不聚餐,居家欢度元宵节。   三、元宵节期间强化宣传教育工作。要持续做好防疫宣传教育工作,做到防无知,防大意。   四、元宵节期间注意消防安全。各小区楼道和电梯内均大量使用消毒液和酒精进行消毒,遇到明火可能发生爆燃,请广大师生及家长朋友们提高警惕、注意安全,不要在楼道和电梯内使用明火和摆放灯具、蜡烛等器物。   五、元宵节期间可居家开展文化活动。全市广大师生及家长朋友们可利用互联网开展“网上过元宵”,参与网上猜灯谜、看演出、读好书、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活动,丰富广大师生家长朋友们的居家文化生活,度过一个安全、快乐、祥和的元宵佳节。
长春市教育局
202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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