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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开通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功能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开通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功能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6号)


  根据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拓展纳税人网上办税事项,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将自2020年4月10日起,为本市纳税人开通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网页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等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远程办税渠道。
  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便于纳税人高效便捷、错峰有序完成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已通知各扣缴单位和纳税人分批分期办理年度汇算的时间,请纳税人尽可能按照通知的时间段办理,税务机关将优先处理约定时间段的退税申请。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建议您尽可能通过网络办理年度汇算,如确有需要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的,请提前与主管税务机关预约后上门办理。
  税务机关将竭诚为您服务!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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