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立案、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工作方式的通告
- 制定机关: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
- 公布日期:2020.02.01
- 施行日期:2020.02.0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司法文件
- 法规类别: 突发事件 疫情防控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立案、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工作方式的通告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统一部署,在疫情防控期间,对立案、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工作方式作出如下调整:
疫情防控期间,到我院立案的,通过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http://www.bjcourt.gov.cn)、“北京移动微法院”信息平台进行网上立案。不便网上立案的,可选择邮寄方式立案。
1.非执行案件网上立案咨询电话:010-89966771。
2.执行案件网上立案咨询电话:010-89966892。
3.非执行案件立案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平谷区府前西街21号,邮政编码:101200,收件人: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联系电话:010-89966781。
4.执行案件立案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平谷区建设西街8号,邮政编码:101200,收件人: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立案接待大厅,联系电话:010-89966892。 疫情防控期间,群众需要联系法官、递交诉讼材料、查询诉讼进展、咨询诉讼事项等诉讼服务的,通过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12368热线、“北京法院诉讼服务”微信公众号、“北京移动微法院”信息平台等线上渠道进行。
我院案件所涉当事人或代理人可通过拨打本院查询电话010-89966803,了解案件相关信息。 疫情防控期间,群众申诉信访通过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或拨打我院信访接待电话010-89966983,以及我院专门开设的院庭长接访专线010-89966950进行,或者将信访材料邮寄至我院。
邮寄地址:北京市平谷区府前西街21号,邮政编码:101200,收件人: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联系电话:010-89966983。 疫情防控期间,群众需要查询档案的,通过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北京移动微法院”信息平台等线上渠道进行。 即日起,我院暂停现场进行立案、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工作,立案大厅、诉讼服务大厅和信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另行通知。 群众可通过我院“平法e联”微信公众号,了解我院诉讼服务内容、查询法院最新动态以及获取相关法律知识。 我院设置投诉举报电话010-69962449,对于立案、诉讼服务、涉诉信访、审判执行等工作中存在的纪律作风问题,群众可向我院进行反映。
我院立案、诉讼服务和涉诉信访工作人员将坚守岗位、履职尽责,认真负责办理好网上立案、网上诉讼服务、网上信访以及来信来电反映的诉求,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各项诉讼权利。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
2020年2月1日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