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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强化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强化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梅河口、公主岭市工商局:
  近期,我国部分省份又陆续出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省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高度重视。现将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强化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工商市字[2014]1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省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和总局工作部署,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疫情的防范意识
  今年,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发生较早,发展的较快,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南方已经出现多例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的死亡病例,我省当前正值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虽然我省目前未检出H7N9禽流感病毒,但是随着春节临近,人流物流激增,候鸟迁徙即将开始,病毒在冬季仍存在传入我省的风险,也存在病例输入的风险。全省工商系统要站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防控禽流感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疫情防范意识,切实做好禽类交易市场监管。   二、加强舆论引导,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
  工商部门要加强对社会公众进行科学防控禽流感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禽类经营者和消费者正确认识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利用市场公示栏等传授防控知识,提高经营者和消费者防控疫情的能力。一旦疫情发生,如果政府要求关闭禽类交易市场,要做好解释、疏导工作,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三、加强市场监管,做好疫情防控的应急准备
  各级工商机关要从现在开始到疫情结束,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局的工作部署,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的准备工作。一是要摸清禽类市场的底数,掌握第一手资料。二是强化禽类市场开办者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卫生、消毒、休市、无害化处理的各项管理职责。三是加强对禽类市场开办者及入场经营者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检查督促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履行国家关于禽类和禽类产品经营管理各项规定。依法查处无照经营、无检验检疫证明及其他违法经营活禽及禽类产品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四是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基层工商分局所继续实施网格化监管,防控责任要直接落实到具体人员,市、州、县局要加强禽类市场监管的督导、检查。五是做好疫情防控的应急准备工作。要按照省局《市场监管应急预案》的要求,加强12315平台值班值守,一旦发生疫情,快速反应、快速处置、及时上报。   四、加强协调配合,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一是各地工商部门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加强情况通报,切实有效的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的防控工作。二是加强信息报送。一旦发现疫情,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省局报告,并实行周报告制度,于每周四11点前将本周的情况报告省局市场处。
  联系人:王 璐
  联系电话及传真:0431-85279039
  邮箱:jls123458@163.com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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