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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鹰潭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的通告

鹰潭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的通告


  日前,我省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为切实保障我市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势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和全省一级应急响应的要求,经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各地、各单位组织或举办的文艺演出、群众性文化活动、新春下基层等各类人员聚集的活动暂停举行。   二、全市各大中型餐饮店暂停开展生日宴会、婚宴等其他规模性的聚餐。   三、全市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及乡镇综合文化站、封闭式体育场馆等免费开放的各类场馆临时闭馆,所有歌舞娱乐场所、网吧、演出场所、电影院、KTV、酒吧、洗浴中心、游乐园、麻将馆等公众聚集娱乐经营场所暂停营业,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暂停开展各类线下培训活动。   四、全市所有A级景区、乡村旅游点、旅游度假区暂停开放,旅行社暂停营业。   五、全市所有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一律不得交易和销售活禽、野生动物,严禁非法转运贩卖野生动物。   六、全市宗教场所暂停各类宗教活动。   七、在车站、客运站、国省道、高速公路口等重点场所,对过往人员实施卫生检疫。   八、近期从湖北地区返乡人员,应当及时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并居家隔离,如果出现乏力、发热、干咳等症状,请立即到以下定点医院就诊:鹰潭市人民医院、贵溪市人民医院、余江区人民医院。   九、我市生活物资品充足,广大市民不需要恐慌,更不需要大量储备囤积生活用品,严禁哄抬物价、高价销售卫生防护用品。   十、尽量减少走亲访友等聚会活动,降低人群接触机率,外出时,请戴好口罩等防护用具,勤洗手,不随地吐痰,保持室内通风,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对使用过的口罩请用密封袋、保鲜袋密封后丢入垃圾桶。   十一、不接触、不食用野生动物,不接触流浪猫狗。   十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信息统一由省卫健委对外发布,希望广大群众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传播正确防控科普知识。对非法散播疫情有关不实言论引起不良后果的,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三、设立24小时信息线索热线电话,对发现从湖北地区返乡人员可拨打以下电话。贵溪市:3771156,余江区:5881102,月湖区:6221644,龙虎山景区:6656223,高新区:6319332,信江新区:6314132。   十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除日期另行通知。
鹰潭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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