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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和自然资源部有关工作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缓上报2019年资质年报、统计年报和其他相关统计数据
  2019年测绘资质年度报告完成时间由原定2月底暂缓至3月31日,2019年测绘地理信息统计年报完成时间由原定3月15日暂缓至4月15日。测量标志、基础测绘及成果管理情况等统计数据上报时间相应延后30天。后期根据全省疫情防控实际要求,必要时将进一步调整。   二、简化测绘资质审批材料
  测绘资质申请单位通过湖北省测绘地理信息市场服务与监管平台(cehuifuwu.cn/hb)申请办理测绘资质审批,无需到各级政务服务窗口现场办理,所有申请材料仅需在线提交电子材料。原定需核验原件材料的,改为书面承诺、事后核验。测绘资质申请材料中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证明可延缓至疫情结束后提交。
  申请单位应确保在线提交电子材料真实、清晰、可辨识,并对应核验的原件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进行承诺。   三、暂缓资质现场核验工作
  疫情防控期间暂时取消各级测绘资质管理工作中现场核验工作。疫情结束后,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对疫情期间应实地核验的单位进行核验。如发现实际情况与上报资料及承诺内容不相符的,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将核验结果作为“不良信用行为”列入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管理平台。   四、延期领取各类证照材料
  疫情防控期间,测绘资质证书、测绘作业证、注册测绘师证等证照可选择在疫情缓解后通过邮递方式寄送至指定地点。如果测绘单位和个人已经满足相关证照法定条件因疫情防控需要未领取实体证照的,期间视同已获得相关证照,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说明。   五、实行灵活信用管理
  疫情防控期间,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备案、测绘资质单位基本信息变更、测绘资质年度报告、测绘地理信息统计年报因超时造成的轻微失信,不纳入信用管理体系。   六、积极做好测绘地理信息服务
  全省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各相关单位应按照当地疫情防控统一安排,对疫情防控启动涉密地理信息成果应急提供,在确保安全监管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各类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做好服务保障工作。鼓励、支持相关单位利用北斗导航、智慧城市等技术,研究开发如北斗网格城市、智慧园区疫情防控平台(APP)、复工复产健康码等地理信息产品,助力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工作。
  联系人:国土测绘处谢威;联系电话:18120599996。
  地理信息管理处沈立力;联系电话:18674084771。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0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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