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南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养老机构平稳健康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
南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养老机构平稳健康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
(南财社〔2020〕175号)
各有关城区(开发区)财政局:
根据《南宁市民政局 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南民政发〔2020〕8号)文件精神,经商市民政局,现下达你城区(开发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平稳健康发展补助资金万元(具体金额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此次下达的福彩公益金用于对社区养老服务站点进行补助,请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296002项“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同时调减下达至南宁市民政局的中央财政第三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28.8万元。 请按照《南宁市财政局南宁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南宁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南财社〔2019〕101号)和南民政发〔2020〕8号文件有关要求,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和规范使用。 本次下达资金的项目绩效目标将由市民政局、财政局另文分解下达,请各县区尽快盘活存量资金,加大消化结余力度,加快预算执行,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南宁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平稳健康发展补助资金分配表
南宁市财政局
2020年4月13日
2020年4月13日
附件
南宁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平稳健康发展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位 | 金额 |
兴宁区 | 4.5 |
青秀区 | 12.3 |
西乡塘区 | 6.6 |
江南区 | 0.9 |
良庆区 | 0.9 |
邕宁区 | 0.6 |
武鸣区 | 0.3 |
高新区 | 2.1 |
东盟经开区 | 0.6 |
合计 | 28.8 |